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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題透過,駱千帆很興奮。回辦公室準備暗訪包、錄音筆,卻被胡菲菲纏住了,她也要跟著去採訪。
駱千帆不願意帶上她,一怕暗訪遇到危險帶個女孩子不方便,二來他幾乎每天都要告誡自己,必須要跟胡菲菲保持距離。
可是胡菲菲不幹,說什麼也要一起去:“你採訪連個車都沒有,這種採訪不像突發事件,報社也不可能給你派車,就算採訪幫不上什麼忙,給你當個司機總可以吧?”
駱千帆講不通,想到魯鳴,想讓魯鳴勸她。倆人去到魯鳴辦公室,魯鳴很客氣,說:“既然菲菲想去,明天你們就一起去吧,也好有個照應。”
胡菲菲很高興,歡天喜地回去準備了。他一走,魯鳴一揮手:“胡菲菲也真是,就知道添亂,別等她,你今天就去。”
駱千帆說:“那回頭胡菲菲不得找我算賬?”
“你讓他來找我!你走你的,別管她。”
駱千帆頻頻點頭,悄悄帶上暗訪包、錄音筆等一應東西,偷偷溜出報社。正準備去車站買票,魯鳴又打來電話:“我派個車把你送到寶華縣。”
不大會兒又打一次,非常嚴肅地囑咐道:“你身邊沒有其他人吧,從現在開始,你的行蹤不要告訴任何人,採訪過程也不要告訴任何人,只跟我單線聯絡,一切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懂嗎?”
駱千帆心中特別溫暖,與此同時,又有些小緊張。本來不緊張的,被魯鳴渲染得像是要深入虎穴一般,不就是一個採訪嗎,要不要這麼草木皆兵?
採訪車剛進縣城,駱千帆就下了車。採訪車掛著新聞採訪的牌子,而且塗著虹城都市報的logo,駱千帆怕採訪車太扎眼,容易引起人的主意,暗訪還是儘量低調的好。
駱千帆打發司機駕車返回,然後一個人先在寶華縣逛了逛。寶華縣城他太熟悉了,高中三年就是在寶華縣高中度過的。這是他第一次為採訪的事情回到家鄉寶華縣。
先來到縣高中門口,縣高中對面有一家老餛飩店,駱千帆坐下來要了一大碗餛飩。上高中的時候,駱千帆經常和老凱、宋炭到這裡來吃餛飩。
餛飩店的老闆還是那個老闆,老闆娘還是那個老闆娘。倆人看了駱千帆半天,模模糊糊認了出來:“你是不是姓駱,以前在對面上學的?還有個大頭的矮個子同學,叫……叫什麼凱的?”
駱千帆笑著點頭。
老闆小名叫槐樹,駱千帆他們都叫他“槐叔”。槐樹、槐叔有時候分不清,後來就不怎麼喊了,只喊老闆。
老闆兩個愛好,一愛狗,駱千帆記得他後院以前養了不少狗,大的小的都有。這也是駱千帆再次來到這家餛飩店的原因——養狗的說不定認識賭狗的。
他的另一個愛好是賭,賭癮上來顧不上店裡的生意,到附近的牌場賭博,屢屢被老闆娘揪回來,吵得雞飛狗跳。
老闆家還有個比駱千帆小兩歲的女兒,以前也在縣高中上學,一到下課就回來幫忙,現在到外地上大學去了。
那時候,老凱每次吃飯總是偷眼瞄著老闆的女兒,晚上躺在宿舍就閉著眼睛展望:“要是發大財就把老闆女兒娶了,雖然長得一般,但是個兒高,互補。”現如今,他發財了,可是早把那姑娘忘得一乾二淨。
高中那段日子雖然苦累,卻是最值得懷念的時光。那時候,駱千帆跟宋小鬍子和老凱一個宿舍,一個班。宋小鬍子成績全班倒數前三,整天睡覺。課桌桌鬥裡放著不鏽鋼的飯缸子,那邊下課鈴一響,他的飯缸子準時被他劃拉到地上,發出一連串的巨大響動,讓課堂上的所有人都為之一振、精神抖擻,拖缸子拽碗準備衝向食堂。最愛拖堂的老數學老師這時就會死命地瞪著他,他裝作一臉的無辜:“它自個兒掉的。”
數學老師扶著眼睛點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