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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
(百字背景)那還是都市報的時代,記者活得很滋潤。
大學畢業以後,駱千帆在帝都傳媒圈遊蕩了兩年,兩年後逃離帝都回到老家虹城。創立三年的虹城都市報正巧招聘,駱千帆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虹城都市報,繼續當記者。虹城作為一個響噹噹的大城市有大小報紙六七份,從市場佔有率來看,虹城晚報是老大,虹城都市報排在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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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開始)去報社報到的前一天晚上,最好的朋友——“奸商”老凱和“人民的蛀蟲”宋小鬍子請他吃飯,祝賀他回到“家鄉的溫床”、“人民的懷抱”。
三個人從小玩到大,駱千帆骨子裡很痞、爭強好勝,一肚子歪點子。初中住校,在宿舍養了個刺蝟被同學告發,氣不過,趁那位同學感冒,假裝關心,給他買來感冒藥,再遞上一杯泡了瀉藥的溫水……
同學很感動,喝下之後,感冒雖然好了,拉肚十來次,腿都軟,走路要扶牆……
駱千帆壞是壞,但因為從小到大成績好,一俊遮百醜,老師家長表揚多、批評少,久而久之,被架到楷模的位子上下不來。
老凱,大名趙凱,學生混子,小個子,大腦袋,一出門能把狗嚇一跳。家裡有錢,臉皮厚,小學學抽菸,初一開始早戀,色得出塵脫俗,見了女人走不動,整天跟在駱千帆屁股後面求他幫寫情書。
老凱每天都在為交女朋友努力,尾隨、跟蹤、裝浪漫……什麼都幹過。大學裡,見人家在女生宿舍樓下把鮮花擺成愛心求愛,他覺得沒創意,求駱千帆出主意。
駱千帆說你玩個大的,拉電線,把女生宿舍門口裝飾城一個霓虹彩燈愛心,再做一塊電子顯示牌,寫上她的名字,再買一大包零食,抱一束鮮花,在宿舍門口等著她放晚自習。
老凱當時就動心了,各種準備,買零食,買鮮花,私拉電線,為此還賄賂了宿管大媽。
都裝飾好了,那邊也下晚自習了,老凱人模狗樣,抱著鮮花等著,遠遠地看到心動女生走來了,去按開關,沒想到觸電了,電得頭髮倒立。而且電路跳閘,整個宿舍區一片漆黑,洶湧的人潮在黑夜之中把他的鮮花、零食踩得一塌糊塗……這事被駱千帆他們笑了仨月。
從小學到大學,許多人都覺得老凱是那種自動遮蔽了所有優點的人,但後來證實錯了,這傢伙是個天生的生意精,能折騰,大學沒畢業就開始倒騰海鮮,如今發了財,住豪宅、開好車,混得很勵志。
宋小鬍子大名宋炭,快一米九的大個子,人長得老相,初中就長了一嘴濃密的小鬍子。跟駱千帆他們一起混到高中,高考英語的時候搶女同學卷子抄,女同學哭著舉報,宋小鬍子被趕出考場,英語被直接記0分,從此結束慘不忍睹的學生生涯。
蝦有蝦路,蟹有蟹路,家裡人託關係走後門,讓宋小鬍子在虹城當了協警,後來不知怎麼就轉了正。他在轄區裡吃得很開,常有棋牌室、澡堂子老闆孝敬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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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喝了兩瓶白酒,起桌的時候夜裡十一點,都有三分醉意。
如果喝完了酒各自回家睡覺也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了,駱千帆的職場生涯也許會順暢不少。
可偏偏出了岔子。
走在熟悉的大街上,老凱脫了個光膀子,邊走數落駱千帆:“駱駝啊,你小子早該回來,在外面混個什麼勁?回家多好,虹城那也是全國知名大城市!宋小鬍子當片警,你當記者,他給我撐傘拔橫,你給我吹牛廣告,我海鮮能多賣不少!”老凱個子不大嗓門不小,一出聲像鵝一樣。
宋小鬍子也說:“既然回來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