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九龍川(第2/2 頁)
的則是在父母手中溜一圈兒,成為給哥哥娶老婆的彩禮。
陳文初中畢業後,就沒有繼續上學,先是在服裝店幫人賣衣服,後來到私人開的文印室當打字員,反正是不想回村。
父母疼著她,哥哥由著她,但是這種好日子,終於到頭了。
鄰村的一名女子,答應嫁到家裡來,但提出要換親,陳文必須嫁給她弟弟。作為“差價”補償,對方同意在不要彩禮的情況下,再給陳家10萬元。
這種優厚的條件,無疑將家庭的價值觀衝擊的七零八散。她不甘成為交換的籌碼,在向娘哭求無效後,她被爹和哥哥強行帶回村裡,準備“和對方相親”。
所謂“相親”,其實就是直接洞房,把生米煮成熟飯,懷上娃,讓她斷了念想。
如果男方長相過得去,陳文也就認命了,女人就是一盤菜,總有一天要端上桌。何況家裡生養了她,犧牲自己,能換來家人幸福,也算有價值了。
偏偏男人又矮又挫,舉止粗魯,與她的想象差了十萬八千里。她想要的男人,有沒有本事還在其次,至少得高大英俊,生育的後代不會太差。
還有就是她見了未來的“嫂子”,跟她弟弟一個模子出來的,說是三十出頭,看起來倒有五十歲,關鍵還帶著個醬油瓶。
別說10萬塊錢彩禮,自己一分錢得不到,就是找補20萬,她都覺得虧,替她自己也替她哥陳述虧得慌。
陳述雖然窩囊,但生長的不錯,要是真娶了這個女人,一輩子就沒法翻身了。
陳文已在鎮上見了世面,自然不會束手就擒,磨斷了綁著手腳的繩子,趁著男人喝醉,一凳子將他砸暈,跳牆跑了出來。
兩家人咋咋呼呼,如一窩馬蜂般追了出來,她光著腳,情知自己跑不遠,只能跑到支書家,只有他才能阻止這群瘋子。
山林如獸,她在滿是石子的土路上,一口氣跑了四里地,才從小村跑到了支書家門口,哭著喊著,將門拍的震天響,都沒有人應。
追兵不會給她時間,藉著手電筒的光,她爹她哥和男人的臉,已經清晰可辨了。一旦落到他們手中,就再也沒有機會。
媽蛋!陳文不甘心的咒罵了一句,彎腰撿起塊石頭,嘩啦就把支書家窗玻璃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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