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服從準則(第2/2 頁)
,沈煜跳樓自殺。
【三哥,我等會兒來給你探班。】
向晚給沈煜發了個資訊。
沈煜幾乎是秒回,【好,我等你,中午正好有時間陪你吃頓飯。】
自從向晚那天說了要來給他探班,他天天都在等,連拍戲的效力都降低了。
連著幾天沒等到人,他也不敢打電話問。他覺得向晚肯定還是因為他沒去給她過生日而生氣。
總算等到向晚要來給他探班了,沈煜立刻打起精神,決定去找導演先拍他的戲份,好早點拍完,帶妹妹去吃好吃的。
這時,向晚又發了個資訊過來:【聽說你們劇組有個叫宋牧的演員,他進組了嗎?】
沈煜回道:【嗯,他演技不錯,又肯努力,為人謙遜,在劇組很受歡迎。你是他粉絲嗎?看在你的面子上,三哥可以多照顧他。】
向晚一驚,急忙回覆道:【不,我是三哥的粉絲,其他人誰也比不上三哥,三哥不用特別照顧他。】
這一特別照顧,更容易出事啊!
沈煜搖頭失笑,口是心非的丫頭,以為他聽不出她在說反話?都能這麼給他拍馬屁了,還說不是宋牧的粉絲,誰信?
沈煜不想戳破小丫頭,改口說道:【你放心,三哥不是為了你,是自己覺得他優秀,想要提攜一下他。】
向晚:【……】
聽沈煜這麼一說,她能放心才怪,可她現在還不認識宋牧,也沒法直接讓沈煜不要跟宋牧接觸,只能等看到人之後,再想辦法挑刺。
向晚要離開了,總得跟夜蕭瀾說一聲,她直接去了書房。
住在這裡的幾天,夜蕭瀾對她很寬容,甚至進書房都不用通報,直接敲一下門就可以進去了。
“瀾哥,那我先走了。”
夜蕭瀾招招手,說道:“過來,把這個簽了,以後就正式成為了我的人。”
“是什麼?勞動合同嗎?”向晚好奇的走過去。
然後她看到了什麼?
《服從準則》
“一、向晚要無條件服從夜蕭瀾的命令。
二、向晚要保證隨叫隨到,不得找藉口推脫。
三、向晚以後不可以對夜蕭瀾隱瞞任何事情。
四、向晚遇到危險要及時告訴夜蕭瀾。
五、向晚二十二歲前不準談戀愛,不能與異性有親密接觸行為。
六、向晚有任何事都可以找夜蕭瀾幫忙。
七、向晚要隨時將夜蕭瀾放在心裡第一位,以夜蕭瀾的需求優先。”
向晚:“……”
這是霸道條款吧!
好像就只有第六條看的順眼點。
夜蕭瀾絲毫不覺得有什麼問題,說道:“簽了吧,以後有需要我會再補充的。”
向晚:“……”
還想補充?
這還少嗎?
她都已經沒人權了!
對夜蕭瀾積攢了幾天的好感,瞬間被這份霸道條款敗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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