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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克呵呵:「青木先生你好。是這樣的,我聽同事說,您準備私人給我發一筆獎金?」
青木鄭重地道:「是的,一點小意思,請務必收下。」
路克哭笑不得,他也很清楚,這筆錢可不好收,也絕不是什麼小意思。
他沉吟了下,說道:「青木先生,你對我私人的獎勵換一下吧。我的家人明天來洛杉磯,可能要玩一週,你幫忙安排他們這一週的住宿出行就可以了。如何?」
青木默然片刻:「這只是一點小事,不足以報答你的救命之恩。」
路克輕笑:「青木先生,我是警察,那只是我的工作。」
青木卻也笑了起來:「不,路克先生,我很清楚。美國警察沒有保護特定物件的義務,救我並不是你的職責。」
路克愣了下,他都沒還想過這茬兒。
上一世他在中國生活久了,覺得警察救人是分內之事,美國警察也經常救人。
第174章 更換的謝禮,再升一級
但是事實是,美國警察在有第一時間基於他自身判斷剝奪民眾生命的權力的同時,卻沒有在你生命受到威脅時對民眾進行任何保護的義務。
自1981年起,美國最高法院透過一系列判案,確定了一個原則:美國警察對任何公民不具備直接保護責任。【註:有興趣的書友可以搜尋——1981年沃倫對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案(warren vdistrict of bia;444 a2d1,dtof ap1981)和2005年石城鎮對岡薩雷斯案(castle rock vgonzales,545 748(2005)),此段不計入正文字數】
當然,媒體裡經常看見電視報導對警方施壓,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這和基層警員關係不大,而是與高層屁股下的位置有關。
青木:「所以,您的家人來洛杉磯玩,我一定會招待好他們,但是我個人的感謝,也請務必不要推辭。」
路克苦笑:「青木先生,你這樣會讓我在警局裡很難做的。」
青木沉吟片刻:「那您是否願意來我們公司擔任安保主管?我保證,年薪五十萬起。」
路克無語:原來你是打著這種主意呢!
想想也是,一挑五十,毫髮無傷,人質沒有因此受傷和死亡,最後把六億四千萬債券也搶了回來,這種人給個五十萬年薪,真不算高。
一輩子只要幫中富公司解決一次類似的案子,公司就算大賺一筆。
路克在心中默默地羅伯特說了聲抱歉,無比誠懇地說道:「青木先生,我很喜歡當警察。或許你不知道,我養父就是一名警察,我從小看著他,就決定以後要一直當個警察,所以你的好意我只能抱歉了。」
青木輕嘆一聲,知道這種涉及個人理念的東西,真不是錢能輕易改變的。
他只能說道:「那這樣吧,我在洛杉磯有一處私人房產,就贈送給你吧。不要拒絕,你只要接受,簽名就好。只要你不聲張,你的同事就不會知道。」
路克:這精明的老商人還真會做人,這樣,以後大家可以長期保持聯絡。
最後事情就這樣說定,青木還隨口和路克聊了幾句案情。
其中,包括昨晚唯一死掉的一名人質。
那人同樣是公司的一名高管,但他腦抽了想和劫匪談條件,出賣了吉萊蘿,想讓劫匪快點完事離開,保住自己的小命。
這個腦抽的傢伙,還在對講機裡和約翰警探交談,向劫匪證明自己和約翰很熟。
最後他成功了,表面冷靜,心中暴怒的漢斯確定了情報無誤,一槍就崩了這個蠢貨。
這事中富公司的不少人都看見了,是那人主動說要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