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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瑞莎修女提供了另一條線索。她記得很清楚,有一位神秘的陌生女人,彌撒開始十幾分鍾後才進來,一個人來的,這點本身就很奇怪,因為通常來教堂的都是一家子一起來。
而且特瑞莎修女描述了那個女人的著裝方式,她的黑墨鏡、大手帕、黑風衣和手套。根本沒人看清神秘女人的面容。
特瑞莎修女的感覺是那個女人的年齡不輕,不過應該也不是很老,可能很漂亮……安修女還看到那女人跟馬丁神父一起談話。
我就在這麼個危機的時刻臨危授命,光榮的成為了蒙特麗爾皇家警察的一員。
托馬丁神父的福,本來像我這樣剛報到的菜鳥,只配開開罰單,抓抓超速,順便幫助老頭老太太過馬路,可是因為本人孜孜不倦的求學精神,一報到,就被分派了艱鉅的任務。
事情是這樣的:我註冊了幾門邁吉爾大學犯罪心理學的晚課,報到的時候,局長注意到了,剛巧他們需要一個大學生身分的臥底,於是我就得到了這份榮幸。要說我們局長還是很有慧眼的,年齡也不大,五十歲出頭,居然有頭髮沒肚子!
聖摩西教堂血案發生的一週之後,城裡一家殯儀館的老闆向警察局反應,有人買了口棺材,還讓送到他家裡!
這個……不得不說是一項奇怪透頂的要求。
買棺材的人很多,不過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人都是在安排自己的身後事,一般會連帶購買墓地、墓碑、身後遺體處理等等其它一系列的服務;就算有人單獨買棺材,正常人也是不會把棺材放家裡的。
警察自然不會忽視這麼重要的線索,立刻派人調查,結果發現買主居然是個十幾歲的孩子,九月分入學邁吉爾的新生,西門.巴恩斯─這個年齡的孩子一般是不會想到身後事的。
西門是案發後的第三天從英國入境的,一個人租下每月三千元的大房子,買了輛價值三十萬的車;看來家境真不是一般的好。
買棺材本身雖奇怪,卻並不犯法,警察也沒有立場對他進行調查,又不想對目前唯一的線索打草驚蛇,剛巧西門貼了張招室友的廣告貼,於是我這個夜校的正牌邁吉爾大學生就派上了用場,警察局出錢幫我轉成了白天班的學生〈暫時的〉。
我一身學生打扮,T恤牛仔褲,揹著大揹包,手裡捧著一張廣告傳單,站在西門.巴恩斯的家門口。看著這幢石頭房子,三層高,外表很新,不太大,有個不小的花園,再加上地理位置,只能說三千的價格不能算高。
舉手剛要敲門,門猛地從裡面被推開,差點撞扁我的鼻子。我退後一步,只見一個滿臉青春學生樣的男孩詛咒著邁步出來,嘴裡嘟囔著:「一間房間要一千五,窮瘋了你!」
一千五?我翻了個白眼,要知道租一間房間的時價是四百到五百,一千元就可以租到條件很好的一室一廳,就算這裡條件好些,最多七百塊撐死了。
我猶豫著,如果我要租的話,雖然警察局出錢,可是隻要那個西門不是弱智,一定會懷疑我的動機,我可以肯定不會有任何腦筋正常的人花一千五來租一個房間。當然從他要價來看,也許他就是個弱智。
「就這個價錢了,你不要算了。」一個粉妝玉砌似的男孩邊說邊走了出來。
我張大了嘴,一時間以為自己看到了天使。
十五、六歲大的男孩子,個子跟我差不多高,金髮瀑布樣垂在肩頭,天藍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洋娃娃一樣的小男孩,脆脆的英式英語,還沒有完全變音。警察局那幫傢伙腦袋生蟲了,居然把這麼天真無邪的天使男孩當嫌疑犯!
男孩看到了張著嘴一副痴呆相的我,立刻眉開眼笑地撲過來拉住了我的一隻胳膊,「來租房子的是嗎?我就是屋主西門!來,進來,我領你看看房間。」說著拖著我往裡面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