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許動(第2/2 頁)
“沒被發現吧”
“放心,根本沒人在意我。”
偌大的停車場裡,一輛灰色的麵包車毫不起眼,誰都沒想到,裡頭躲著六位明星逃亡者。
在三點多時,白敬庭成功地接到了侯鳴昊三人。
大白天的,不敢亂跑,也暫時沒敢去寧舟說的小招待所,有被認出的可能。
從早上出發到現在,幾乎都沒吃東西。
侯鳴昊的記性不錯,外頭有個煎餅攤,自告奮勇地出去買了食物。
只能說,做了虧心事,真怕鬼敲門。
現在的身份會讓幾人不自覺地產生危機感,似乎隨時會被發現。
不過當他去購買煎餅時,才發現人家根本不在意。
老闆在烙餅,顧客則是低頭玩著手機。
順利地拿到餅回到車上,侯鳴昊說出了感受。
“黃雷老師不是說了,正常人不會去在意自己是否被跟蹤。
但咱們不一樣,屬於公眾人物,認識的人不少。
加上節目宣傳鋪天蓋地,還是應該小心為妙。”
幾個小時沒吃喝的六人香甜地啃著煎餅,不過,還是相當警惕,聽見啥聲響,立刻會躺下。
“多虧了寧舟,有輛車,方便了很多。”
“是啊,也不知道他現在是什麼情況,對了,他讓我去藏兩千塊錢。”
“不著急,等晚上再說。”
張靜怡喝了口水。
“我有個想法,你們聽一聽。”
“說吧。”
“咱們的藝人朋友那,肯定是不能去的,對吧。”
小姐姐看了看幾人,見沒人反對,繼續說道。
“我呢有個同學,從小學相似,一直到現在還有聯絡。
他高考失利之後,沒有選擇讀其他學校,而是在家裡的企業幫忙。
後來到了魔都,開始自己做生意,二房東。”
“什麼是二房東?”
“就是把一大套房子租下來,然後自己改裝後再租給散戶這樣。”
“我聽說這不是違法的麼?”
張靜怡點頭又搖頭:“我之前也是這麼認為,如果合同裡明確寫著不允許轉租,那就是違法,如果沒有明確寫明,屬於鑽空子。
亦或是大房東同意,也沒問題。”
眾人識趣地沒有多問。
“你的意思是”
“他經營著十幾套房子,咱們要是去招待所啥的,人多眼雜,有被發現的危險。
我這朋友的房子都是在小區裡頭,電子門鎖,手機轉租,基本誰都不認識誰。”
“我覺得可行。”
“要不問問黃老師和寧舟?”
“他們現在不知道什麼情況,貿然打電話有些冒險。”
“其實都有被發現的風險,要不你先打電話問問你朋友,看看有沒有空的屋子。”
“好。”
六人裡多數都同意,張靜怡找出了朋友的電話,換著新手機打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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