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父權(第1/2 頁)
盧玹出身范陽盧氏,是旁支庶出子弟。年少時勤奮苦讀,十七歲考中秀才,在盧氏一族裡也算出眾兒郎。
十八歲那年,盧玹遊學經過南陽郡,借宿在白馬寺。
年少的南陽郡主姜嫣,進寺燒香。
一雙少年少女在佛像前相遇,在嫋嫋檀香中四目相對,一見鍾情。
南陽王是當朝太康帝的親叔叔,有封地的實權藩王。膝下只有姜嫣這麼一個掌上明珠。
姜嫣自小體弱多病,南陽王對她百般寵愛百依百順。姜嫣執意要嫁盧玹,南陽王也就依了。
堂堂郡主沒有下嫁之理,便招了盧玹做贅婿。
贅婿的名聲當然不太好聽。不過,南陽王位高權重,盧玹不過是盧氏旁支庶子,能做南陽王的女婿,著實是高攀。
范陽盧氏默不吭聲,認了這門親事。等盧玹進了南陽王府,逢年過節都送厚禮來。
小夫妻成親後,琴瑟和鳴頗為恩愛。可惜,好景不長。姜嫣兩年後懷了身孕,生產時難產,大傷元氣。纏綿病榻一年便撒手人寰。
盧玹痛失愛妻,傷心至極,大病一場。
男子守妻孝一年便可,盧玹執意守了三年妻孝。一片情深,令人動容。
南陽王也沒虧待女婿,從姜嫣的丫鬟裡挑了相貌最出眾的一個,伺候盧玹衣食起居。
這個叫梅染的丫鬟,肚皮很爭氣,很快有了身孕,生下一個兒子。
盧玹得了子嗣,十分喜悅,給孩子取名姜穎,日後能為嫡母上香祭祀。
南陽王卻道:“嫣兒有自己的骨肉,不必搶別人的兒子。以後自有韶華為她祭祀燒香。”
南陽王做主,讓這個男嬰叫盧穎,又令府中擺宴,抬梅染做了姨娘。
那一年,南陽王親筆寫了一封上萬字的奏摺,字字泣血。
先帝看後大為動容眼睛溼潤,準了南陽王所請,破例冊封剛滿五週歲的姜韶華為南陽郡主。
姜韶華的名字被正式錄入宗室名冊,成了第一個繼承外祖父姓氏和爵位的大梁郡主。
梅姨娘隔年又生了一個女兒。盧玹帶著梅姨娘和一雙兒女住在王府西北角的院子裡。平日裡,梅姨娘和這一雙孩子極少出現在姜韶華眼前。
這一年姜韶華為祖父守孝,盧玹每日都獨自來陪伴女兒。從不讓梅姨娘和庶出的弟妹來礙她的眼。
這樣的小心,這樣的體貼。
十歲的她,如何能不信任依賴這樣疼愛自己的父親?
“韶華,太后娘娘接你進宮撫養,於你而言,好處頗多。一來,你有正經的長輩教導。二來,有太后娘娘照拂,便沒有人敢挑剔你年幼喪母。日後也能挑一門更好的親事。”
“王府這裡的內務瑣事,爹替你照應,你不必煩心。只管安心進宮。等日後你出嫁,爹為你準備一份厚實的嫁妝。”
年少的她太過天真,聽了這般全心為她考慮打算的說辭,滿心感動。
後來,她這個南陽郡主離開南陽王府,去了京城,進了宮廷。
盧玹順理成章地成了南陽王府的主人。
她出嫁時,足有六十抬嫁妝,確實豐厚。
可南陽王府積累了幾十年的家業,本來都是祖父留給她的。最後,卻都姓了盧。
盧玹甚至沒用過多的心計手段。世人風俗,女子未嫁從父。父權輕而易舉地拿走屬於她的一切。
一念及此,姜韶華心中恨意翻湧,幾乎要將她淹沒。
她恨自己,更甚過恨眼前這個血緣上的父親。
是她瞎了眼蒙了心,被所謂的父女親情矇蔽,糟踐了外祖父的一片苦心。
好在蒼天有眼。
花有重開日,人有再少年。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