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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我們也一點不像夫妻。方草從山裡回來後我們就去辦過一次離婚,但民政部門拒絕了,因為法律規定女人懷孕期間是不準離婚的。方草說了半天的好話也沒能感動那個女辦事員,反差點被她的話動搖了信心。方草就看了我一眼。我站在一旁一個字不說,我想我這個時候要是說句話可能會改變我們的命運,但我沒有這麼做。我們又維持了六個月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這六個月我們是以分居的形式結束的,直到小雪春滿月後我們才順利地領到了那紙法律文書。
事隔數年之後,再回頭看我和方草的那段婚姻,就像登高回望自己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劣跡歷歷在目,讓我的心裡有一種恥辱感。我離開方草的動機並不高尚,我是拿二十年的愛情去換取了一種被人稱之為“地位”的東西。這種近似乞討的生存方式是我小時候所最不恥的,可我最終卻選擇了它,這真是莫大的諷刺。我這麼做確實有些卑鄙,可那時我竟一點也不為這卑鄙感到恥辱。一個人的良心如果被慾望吞噬,那麼他同時也就喪失了恥辱感。
其實方草是不想離婚的,她曾試圖挽救這起婚姻,但她又戰勝不了自己倔強的性格,她最終為自己的倔強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五年後,一個我曾稱之為“方嬸”的女人把她女兒的心跡告訴了我,我除了有些吃驚,還為她的真情灑下了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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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春天的縣委大院被我的離婚案鬧得沸沸揚揚。不少人都認識方草,因為他們的孩子都是方草班上的學生,他們對方老師的印象挺不錯,說這樣的女人怎麼配不上他?說這裡面肯定有原因。這種議論也傳到了我和顧豔玲的耳朵裡。顧豔玲很生氣,說這些人吃飽了撐的,真無聊!我說你根本沒必要生氣,這一點不為怪。現在走在大街上打個趔趄都會招來眾多圍觀者,更何況涉及男女之間的事情,你能阻止人家議論?但我沒想到這股沸沸揚揚的風會吹到顧志傑的耳中,而且顧志傑還給陳天明打了一個電話瞭解此事。顧志傑出於什麼動機我不清楚,但我想他不會是在暗中瞭解他這個未來女婿的劣跡,因為那時他還根本不知道我和他女兒的關係。但陳天明已經看出了我和顧豔玲的關係超出了某種界限了,並且從楊西鳴那裡得到了證實。所以他在顧志傑的電話裡耍了一個小滑頭。他告訴顧志傑我離婚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女方性格太強倆人合不來。顧志傑在電話裡哦哦說沒什麼,我只是隨便問問,然後就掛了電話。沒過多久陳天明就把顧志傑打電話的事告訴了我,並問我們的關係確定了沒有,說顧豔玲如何如何不錯,說你要是娶了她對今後的前途非常有利等等。他的這番話我聽出了帶有明顯的討好的意思。那幾天顧豔玲正和我商量結婚的事,我們的關係小範圍內已經公開化了。我發現陳天明突然又對我親近起來,親近得讓我很不舒服,他的為人令我反感。我說我們確實有這意思,但不急,慢慢來。我的樣子有點不慌不忙顯得成竹在胸。他說還是快點好,現在的女孩子盯的人多,免得夜長夢多。他說你要是不好說就告訴我,我替你們穿穿針引引線。他說顧書記挺賞識你,我看把握性很大。他的樣子非常誠懇。我說謝謝你,還是等它瓜熟蒂落吧。他說也好,這樣感情更深。他的臉上明顯地有些媚相,彷彿突然間我變成了部長他成了幹事。我回想著他在我離婚前後這一年裡的變化心裡老想笑。我好像看了他一場脫衣表演,覺得他這人挺有意思挺可卑。
隨著那股沸沸揚揚的風波的平息,我和顧豔玲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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