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第4/5 頁)
元重俊走了出去。
“回陛下,王美人剛才……梳洗完後突然暈厥過去,不省人事……皇后娘娘已經打發人去太醫院請醫官了,說還求陛下過去看看……”
天,這姐妹倆真會搞鬼!我不信王翠是真暈。
“剛才還好好的……怎麼?”元重俊的疑惑很明顯。
“皇后娘娘說,王美人素來康健,極少染病,所以……千萬求陛下過去看看!”
奶奶的!
“這個……”
秋雲打起簾子,元重俊走了進來,我別過臉去。
“飄飄,我……”
“你去吧。”我冷冷地說。
“等我!”
猶豫了幾秒,他轉身離去。
“去了就不要回來了!”
就在他即將邁出外間門時,我拾起地上的檀木梳子追出去使勁一擲。
“啪!”
正中他的肩頭!
所有人立刻石化!
元重俊立在門邊,雕塑般,幾秒鐘後才緩緩側過頭來,並沒看我。
所有人的眼睛都對準了我!
……
他的神色似乎很莊重……但什麼也沒看。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
幾秒鐘後,他轉身大踏步離去。
當雜沓的腳步聲消失在院門外時,我才慢慢走回裡間,頹然地坐在熏籠邊的地上。
“昭儀!”
秋雲又不請自進了,滿眼憂慮。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
我閉上眼睛,向她揮了揮手。
唉,第三次了!第一次是什麼時候?去年十一月,如意酒樓上,我打了他一拳,可那是醉酒後;第二次也是去年,是十二月份,那天下著大雪,那時我還是一名因酒後鬧事而被沒入宮的小宮女,是如今的宰相夫人、當時的宜春院總管徐惠春差我去得月樓送東西……那一次,我也是無意,白茫茫一片中,一個人影也看不見,怎知他會突然出現?第三次,也就是這一次了,這一次卻是有意!當著這麼多宮人、內監的面,我拿梳子扔他!
一個皇帝,在眾目睽睽之下被一個小妃子用梳子砸中!
歷史記載有背地裡罵皇帝的妃子,有當面敢和皇帝對罵的妃子……只不見有敢拿東西“毆擊”皇帝的妃子!
我做了第一個!
我清楚: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就是女性意識最為高漲的唐代,男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也是相去懸殊。男人打傷老婆罪輕於毆打普通人兩等,打傷妾又比打傷妻低兩等。但是,老婆打老公,只要是有毆打的行為,不必打傷,就要處徒刑一年!妾打老公,罪加妻打老公一等,若情節嚴重可加到死罪!而且,妾不必毆夫,只要是罵就構成犯罪。偉大的《唐律疏議》第卷二十二總第326條說小老婆罵老公就要杖八十!第325條說到老公毆打小老婆不是“折傷”以上無罪。什麼叫“折傷”呢,第321條說“折傷,謂折齒以上”,什麼叫“折齒以上”呢,就是打掉牙,五官受損,就是“毀損耳鼻、眇一目及折手足指、若破骨及湯火傷人者……”。也就是說,男人打小老婆,不是打到毀容、骨斷筋折之類的,根本不是犯罪!
想起去年五月被元重俊暴打的那次,即使他不是皇帝只是平民,打得我在床上趴了大半個月也不是犯罪!但是,我今天用梳子砸了他一下,按照唐代的法律,就是徒刑一年半!笞、杖、徒、流、死這五刑中,徒刑在中間。男人把小老婆打骨折了,按照法律處罰要低於打傷普通人四等!毆傷普通人按律處刑是徒刑一年,減四等是杖七十!小老婆罵老公就要杖八十,老公把小老婆打到骨折才杖七十!
閉著眼睛在床上想著這些,越想越覺得後背發冷!就算他不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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