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頁(第1/2 頁)
他說那雙鞋買來的時候沒有穿過幾回,因為後腳跟有點硌腳就很少穿。
不過,他說在夜總會,他和童言的關係還不錯,童言不會做飯,而自己是廚師,童言經常會來他住的地方蹭個飯,喝個小酒啥的。
劉光同樣因為沒有作案時間被排除在外,而童言雖然是穿43碼的鞋,不排除他為了迷惑警方的視線,而在犯案的時間段,穿著劉光的鞋,而後又偷偷地將鞋還給回來。
痕跡部門的同仁在鞋子裡找到了一丟纖維,證實跟童言家裡的一雙祙子的成分一樣。
羅海村最後一任村長,羅大春。
經過羅大春回憶,羅海村是城中村,在沒有拆遷之前,是很多外來打工者聚集的地方,什麼樣的人都有。在風月場所工作的大有人在。
但對於童言家的情況,羅大春說他想忘記都難。
童言的父親羅大毛是一個成天不務正業的二流子,家裡的房子就是蛤蜊巷巷尾左邊的那棟又破又舊的二層小樓。
春陽市是一座沿海開發城市,隨著經濟的發展,90年代中期的時候,村民們家家戶戶都將自己家的房子翻建,有的人家硬是建了好幾棟房子來出租。
而羅大毛家卻是一個例外,也不是他們不想建,而是經濟實力不允許。
羅大毛的父母老實巴交,沒有經濟來源,靠在村口擺了個海蠣煎的攤攤為生。
羅家二層樓的二樓用來自己住,一樓兩間租給別人。
按理說,應該是有餘錢的。
但羅大毛好賭成性,家裡值錢的東西都給賭了。
羅家這個條件,加上羅大毛好賭,他老大不小了,也沒有姑娘願意嫁給他。
這娃,找不著物件,就將眼光轉到了租住在一樓的一家三口的女兒童海英。
羅大毛雖說生得一表人材,但因其不著調,好賭不說,脾氣暴躁,打個架流個血的事件是時有發生,是個姑娘見到他都躲得遠遠的。
羅大毛見童海英看不上他,使了心眼子,趁著童海英的父母回老家的時間,強行闖入了她的房間,酒後來了個霸王硬上弓。
起先童海英是打算告他的,但童家父母膽小怕事,其傳統觀念又根深蒂固,見自己家的姑娘都被人糟蹋了,又在羅家父母的哀求之下,苦勸自家姑娘隨了羅大毛的心願,嫁到羅家。
童海英生得眉清目秀,是難得的美人。
但羅大毛得到了之後,又不懂得珍惜,又開始在外頭花天酒地。
童言六歲那年,羅大毛父母相繼去世,這個家就更不成個樣子。
羅大毛在外頭又找了一個女人,然後將這個女人堂而皇之地帶回了家。
羅大春說,這個女人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人,打扮得妖裡妖氣不說,成天就愛在外頭嚼個舌根。
起初,羅大毛看在孩子的份上,對童海英還算客氣,到了後來在那個女人的挑唆之下,將童海英給趕出了家門。
童海英沒地兒可去,只得在羅家樓底下簡易搭蓋的兩間雜物間住了下來。
當時的童言還小,羅大毛又不顧家,那個女人就更不可能對童言好了。
童言離不開親生母親,也跟著童海英住進了雜物間。
羅大毛看著自己的親生兒子成天看自己那恨恨的眼神,羅大毛放了狠話,說當他從來沒有養過兒子。
起初童海英也在村頭擺了一個攤攤賣煎餅,後來因為村裡整頓,不允許村民在街邊上擺攤攤。童海英這一個母子兩個賴以生存的煎餅攤也就擺不成了。
第11章
羅大春村長說,童海英不知道什麼時候從事了那個行業,沒有人知道,知道的時候,她已經學起了那些風塵女一樣打扮,滿眼都是風塵味,時常帶一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