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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專業(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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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版權庫電子系統的,那個就是一次交費,直接保護到作者死後三十年。

如果兩首作品之間出現抄襲或雷同現象,以入庫備案時間為第一判斷標準。

所以,不管是納入存檔的每一頁檔案、檔案袋,還是交給彭嚮明的影印與回執,上面蓋的電子章,都帶著時間,而且時間精確到分鐘。

網上的很多教程都說,有了這個,其實就已經可以完全無視其它任何協會的版權保護和證明了。

因為別的所謂保護,都沒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只能是作為一份時間的證明——將來要真是打起官司來,這個是穩贏,別的地方就都得撕逼。

兩首歌,版權保護一年,加上手續費,一千塊錢就出去了。

但另外一邊還是得去。

於是終於辦完了,拿到了回執和編號證明,彭嚮明又趕緊打車趕去華夏音樂家協會版權登記與保護中心——這邊的所謂登記與保護,的確是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呢,這邊有個國家認證的專家團,一旦法院那邊出現有關音樂版權的抄襲和侵權案件,負責判斷是否構成抄襲的,就是這個專家團。

如果對方是整首歌直接抄,連個路人都能隨隨便便聽出來一模一樣,那當然,有版權局的備案就已經足夠了,專家團總不會評判說不構成抄襲。

但要是對方是個高手,只抄了你一部分旋律,或者聽起來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之類的呢?到那個時候,音樂家協會這邊的專家團透過專業知識,和專業標準,來評判另外一首作品是否構成抄襲,就成了很要命的一步了。

人家做出的判斷,是具有法律上的證明力和公信力的。

所以,這個保護費,最好還是交上。

也不算多麻煩,因為這個版權登記與保護中心裡沒幾個來辦事的人,所以完全不需要排隊神馬的,只是……貴。

還是那兩首歌,還是一年保護期,小四千塊就又出去了。

這要是不篤定自己的歌將來能特別值錢的人,十有八九是不捨得過來交這筆保護費的——等到這邊也辦下來,人家正好也中午休息了,彭嚮明抱著四份檔案袋,到大廳外面的臺階上坐下,簡單一算,就發現自己已經純負債七千多。

還好認識一個隱藏大佬,借八千給一萬。

而且總算趕在半個上午把事情都辦完了,別的不說,至少心裡踏實了。

等到下午把《這一拜》的譜子扒出來,這個流程還要再走一遍。

但那是下週的事情了。

…………

事情提前約好了,週日上午,趙建元開了車,帶著彭嚮明和齊元,一起奔華夏音樂學院去。

那邊聯絡了一個錄音系的大四師兄,也臨近畢業了,人家就專門幹這個,撈幾個零錢花,校方大概也算是預設,不怎麼管。

說好了,上午九點到十二點,下午兩點到六點,七個小時,得給人家1400塊錢——這是面子價了。

可即便如此,車子到了音樂學院門口,彭嚮明還是讓趙建元找個路邊先把車停下,跑去買了一兜子水果,又揀貴的拎了一箱牛奶。

結果等他回來,發現趙建元和齊元倆人都在車外頭站著呢。

趙建元嘿嘿笑,“喊你你都不答應。其實不用買了。”

沒等彭嚮明說話,齊元就冷笑著、大嘲諷,“你倆真不愧是一個狗窩裡睡了三年的,連這種事兒的思路都一樣。”

趙建元把後備箱開啟,裡面居然躺著一箱牛奶,跟彭嚮明手裡的一模一樣。

他說:“昨天下午的時候,想著今天可能要用,我怕早起想不起來,就提前買了一箱放後備箱了,忘了跟你說。剛才喊你來著,你淨顧著跑了。”

齊元說:“其實根本就不用,咱們是要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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