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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時候都是杜門修書。故而晚上一家人沒有在一起吃飯。
兩個丫頭跪在席上從食盒裡拿出碗碟一一放在案上,謝客和晏晏相對而食。
晚餐是幾個小菜,口味偏甜。
「晏晏,可能我們不能在煙花三月下揚州了,等到四五月怎麼樣?」他擦拭著嘴角。
「沒事的,可是四五月你也很忙啊。我想多住些時間。」
「多久?」
「兩個月……」她抬頭看他「一個月也行。」
謝客陷入沉思中,晏晏不明就裡,幫著幾個丫鬟把碗碟收好,他還在皺著眉。
見她在身邊坐下,謝客終於開口,一說出來就嚇到了晏晏。
「如果我請辭和你一起回吳郡怎麼樣?」
沒等晏晏反對,他又接著說:「當然不是直接不做,我才二十年紀,離乞骸骨早得很。我是想在吳郡謀一份差事,哪怕從府吏開始做起。」
他人若聽了這話,一定以為謝客出了問題。多少官宦人家寧願拋棄做地方知縣也想在京城謀求立錐之地,京城出去的在外邊好像都高人一等,他居然想著往下走。
晏晏不瞭解這些問題,沒有答話給他建議。
謝客想想說:「或是我祈求回鄉奉養雙親,等到老人百歲之後才回來。」
這個理由倒是比較靠譜了,炎朝遵循古制,一般告丁憂需要罷官守孝三年——實則是兩年出頭就行。也有家中無人兄弟贍養,請求在鄉裡擔任小吏,如果得到恩寵,之後大多能夠透過舉孝廉復起,也不乏直接起用,甚至在喪期強起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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