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吾道不孤也(第1/3 頁)
嘴上說簡單,但後面的話卻是語不驚人死不休!
拆分刑部?
想都不敢想!
當即,一眾勳貴子弟們全都目瞪狗呆,神情驚悚。
只有杜隆眼冒精芒,連呼吸都急促了起來,跟打了雞血似的。
“快快道來……且細細道來。”
餘閒則不緊不慢,醞釀了一下措辭,道:“與其說拆分,不如說是重新釐清權責。第一,將刑部的案件審理和審判之權盡數交予大理寺。”
目前大景的行政體制裡,大理寺也有審判權,但往往只有在重大案件時才會介入。
像這次孫鶴年案,本該三司會審的,結果皇帝連大理寺都不信任,直接擱置一邊。
換作餘閒也大概會如此。
在他看來,當今的刑部,職權太大,結構臃腫,還同時兼任了選手和裁判的雙重身份,權力不濫用才怪。
現在餘閒根據前世祖國的制度優越性,設想提高大理寺的權力,目的就是創造一個相對獨立的司法機構。
“而且,光朝廷裡改了還不夠,聖京和各行省也應設定大理寺分司,死刑以及終身發配流放者,需上報大理寺總司複核。”
“其餘案件,下面的分司可以自行審理審判,若事主不滿審判結果,還可以有一次機會,向總司申請將案件移交異地再審理。”
杜隆快速記錄,臉上的神情,凝重裡透著一絲激昂和恍然。
這種組織架構,既減少了冤假錯案的機率,還能讓百姓們的申冤制度化正規化。
要知道,目前若有事主不服判決,往往只能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跑衙門,甚至上京告御狀,鬧得一地雞毛。
“第二,以刑部的緝拿權和審訊權為基礎,拆分出一個衙門,主官和大理寺卿同品秩,專職緝拿疑犯、調查案子,然後交由大理寺審理審判,以實現二者相互制約監督!”餘閒見他沒有牴觸情緒,就繼續道:“當然,最好和大理寺一樣,在聖京和各個行省設定分司,由巡撫轄制。”
杜隆忍不住插嘴:“那若是有案子,二者互不認同怎辦?”
“簡單,交由上面的刑部尚書或者行省巡撫裁決,事主若還是不服,便上告。”
“如此……似乎妥當。”
杜隆給出了一個模稜兩可的認同。
但法家人一向嚴謹苛刻,能給出這樣的評價已是相當難得了。
“那將這些職權分出去,刑部除了在一些案子上能裁決,豈不等於是空殼子了嗎?”杜隆又提出了新的疑問,也是最關鍵的疑問。
這麼改良,想法是好,但牽扯太大,其中刑部尚書一下子被架空,必然會有阻力牴觸。
“這也是我要說的第三點。”餘閒不答反問:“恩師,請問當今的大景法典,是誰編纂的。”
“自然是聖上!”杜隆向側方拱手致意。
這句話,他說的情真意切。
要不怎麼說天元皇帝是位接地氣的帝王。
開朝之前,他最沉迷的就是制定律法,還是親自上手的那種。
當然,他只負責提供一些主要思路和想法意見,起到統籌指揮的作用,具體的撰寫修繕,還得是杜隆、沈修這些法家成員。
至今,杜隆都能清晰想起皇帝每每說到懲治貪官汙吏時,是如何的意氣風發、激昂狂熱,有時還會拿刀示範一下如何處刑,就恨不得找幾個貪官親自實踐一下。
也因此,開朝以來,法家的地位急劇飆升,實現了和儒家分庭抗禮。
那是杜隆這輩子過得最快樂最有成就感的歲月,他覺得遇到了千古名君兼法家伯樂。
只是屢屢暴雷的貪腐案,又極大挫敗了杜隆的意氣,他開始陷入了自我懷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