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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孩子耳朵沒得救了。」
「不能再治下去了,咱們為他欠了多少債!」
……
林彥一開始沒覺得父母多無情,當時他才五歲,根本感受不到這些東西,唯一隻是擔心家裡人沒有地方住。因為在尚且年幼的林彥印象中,那段時間,一家四口從老家出來,到溪城討工作,房子還沒租到,他就出了事。
直到後來,他躺在病床上還睡著午覺的時候,被父母抱著放在溪城福利院的門口,那時,林彥迷迷糊糊地總算意識到,自己這是沒人要了。
賀正西是被拐賣的孩子,他的父母必定會著急,跟自己的情況完全不同。
「你弟弟還小,樣樣都要錢,家裡實在是沒辦法了。」
「找到工作就來接你,在這裡要乖。」
他們留了這樣兩句話給他,此外還有一枚信封,信封裡有兩千塊現金,和一張寫著林彥姓名資料的紙。林彥當時的腦子像是懵了,又或者是嚇傻了,連一聲「爸爸、媽媽」都沒有喊出來。他身上的傷還沒有好,在福利院門口坐了沒多久便睡著了,直到傍晚睜眼時,他發現自己被一個身上帶著香菸味道的男人抱著,那個男人就是許嘉臨。
林彥至今不明白。他從沒想過要治好耳朵,也不指望見天吃喝玩樂。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他自認為比大多數小孩子都要低,吃飽穿暖,可以上學,就足夠了。就因為一個說不通的理由,把自己跟袋垃圾一樣丟在別人門口,這到底算什麼?又是為了什麼?他們的腦子裡到底在想什麼??
事情已經過去了接近五年時間,期間林彥想了又想,到現在已經沒了脾氣,他只覺得那兩個人愚蠢而可笑。
這段經歷讓他對很多事情都懶得再去生氣,那隻會讓自己難受。把該做的事情安安分分做好,就不怕有人來找麻煩;過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才能拿到全額賠償。這是林彥在剛剛十歲的年齡,遵守的處事原則。
許嘉臨對孩子秉持放養政策,這正是林彥最想要的狀態。他認為自己雖然還小,但是能儘量打理好方寸之間的小日子。他沒有太大的需求,他只想躲在這個小院子裡過好自己的生活。
不過,賀正西說想家,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哪個小孩子會不想家呢?舊祠堂又破又窮,牆壁上的掛畫還是90年代的月曆,根本不像是給孩子住的地方。賀正西在這裡,溫飽跟上學是沒問題的,可要說享受,林彥還真是沒法保證,許嘉臨就更不用說了,走到哪看到哪,活得太隨意。
林彥第一次知道「得過且過」這個典故時,他眼前立刻就出現了一個完整立體的形象,那就是許嘉臨,連釋義都不用看。
這小孩反正早晚得走,要麼被收養,要麼回老家,反正,是不會在舊祠堂呆一輩子的。林彥吹走了指甲蓋上的瓢蟲,起身挪到附近的一片陰涼裡。賀正西有樣學樣,也朝林彥身邊擠。
「你幹嘛啊,熱死了。」林彥捏了跟狗尾巴草,兩隻手上下翻飛。
「對啊,熱死了。」賀正西把腦袋湊到林彥手前,「哥,你這編的什麼?」
「一會你就知道了。」林彥低頭認真編著,他的指甲修剪得乾乾淨淨,雖然剛才給青菜捉蟲澆水了,但指縫裡一點髒東西都沒有。賀正西看了一陣子,決定端盆水先把自己的手給洗乾淨。等他重新甩著濕漉漉的手跑回來時,林彥已經完成了狗尾巴草的編織作品。
「這是編了個啥?」
「……你!這是松鼠。認識嗎!難道不像?」
「像像像,昨天剛在電視裡見過,我這不是一時間沒想起來嘛,嘿嘿。」賀正西撓撓頭,憨厚中略帶些心虛地笑著。
林彥把「松鼠」往賀正西口袋裡一塞,打了一個悠長舒爽的呵欠,轉身朝自己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