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四次殺人(第2/2 頁)
你說的那團肉到底是什麼肉?作為一名專業的法醫,咱們是不是要專業一點?”
楊浩俊臉一紅:“我是專業的法醫,不用你質疑,屍檢報告上會體現。”
羅蒙扯了一個笑:“你我都有的玩意兒,害什麼羞。你繼續,我不耽誤你工作。”
在窗臺的左邊牆面上,用彩色粉筆留下了嫌疑人的殺人日記。
:第四次殺人,我們進行了貓和老鼠的遊戲,我給了這隻臭老鼠五分鐘逃跑的時間,我騙他,如果五分鐘他可以逃出我的視線,我就不殺他。
他相信了,撒開腿就跑。
哈哈,他太天真的,他怎麼能相信一個殺人兇手的話呢?
體驗感:三顆星。
趣味性:四顆星。
唯一令人不舒服的就是,他太髒了。
所以,我讓他泡了半個小時的澡。
總結:下次可以換一種趣味感更好的遊戲,但是別再洗澡了,太耽誤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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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則殺人日記來看,嫌疑人的確越來越得心應手了。
他已經不滿足於只是單純地殺人,他將殺人當成了遊戲。
貓和老鼠的遊戲,怪不得嫌疑人選擇這個地兒,方圓幾公里人影都不見一個。
別說五分鐘了,給半個小時都不定跑得了。
嫌疑人果然就跟貓一樣,遛受害者玩。
羅蒙在想,如果自己是趙建剛的話,兇手給了五分鐘時間,他要從哪裡開始跑呢?
他是穿衣服跑呢,還是不穿衣服跑的?
他是往樓上跑呢,還是往樓下路跑?
痕檢老王一貫地認真,羅蒙走了過去。
“有發現什麼嗎?”
“現場發現好幾組鞋印,其中有兩組通往樓上,一組腳印應該是屬於嫌疑人的,跟前幾起案件的鞋印一樣,另一組應該是屬於受害者的。另外,牆上的血手印沒有提取到指紋,應該是戴了手套的。”
老王給出了答案,遊戲有可能是從樓上開始的。
空置許久的廠房,樓梯上積了厚厚的一層灰,要分辨那兩串新鮮的腳印太容易了。
沿著樓梯一路向上。
腳印一直到了頂樓,七層樓的廠房。
站在樓頂,視野開闊,可以看到遠處的跑馬山。
假如遊戲從這裡開始,嫌疑人給了趙建剛五分鐘時間,他從七樓亡命地往一樓跑下去,頂多也就兩分多鐘。
嫌疑人講信用的話,兩分鐘之後,趙建剛出現在樓下。
這裡沒有燈光,羅蒙頓時明白了,嫌疑人為什麼要讓受害者光著的原因了。
他身上髒,讓他洗澡,他的衣服肯定更髒,不能讓他穿上。
在逃跑的過程中,那一身白花花的肉,簡直就是夜晚中行走的明燈。
趙建剛想要逃跑,開車是首選 ,但嫌疑人不會給他這個機會,車鑰匙肯定不在。
趙建剛只能選擇往大路的方向跑,在那裡才有可能遇見人。
但是,五分鐘,跑到大路上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五分鐘之後,嫌疑人下了樓,開著車很快就追上了趙建剛,把他帶回了案發現場。
也許一開始他並沒有想要趙建剛的那一團肉,一隻流浪貓的出現,讓嫌疑人改變了主意。
沒有東西給流浪貓吃,只好給它吃個大餐。
為了確認自己的猜想,他決定去到一樓草叢中找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一團肉。
轉身的時候,他在天台上發現了一樣令他震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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