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3/5 頁)
字會里所遭受到的待遇討回公道。
臨出發前,我要魯爾巴去把古爾沙沙找來問話,沒想到他居然買通看守的傭兵逃離信心之城了,這個狡猾的半精靈,讓我再逮到一次一定要好好的懲治他。
獨眼留下魯爾巴等人守城,自己則帶著蓋比與他的一小隊輕騎兵往正義之城出發。
這時候的正義平原已經一大半是鬼影谷不死鬼族的勢力範圍,從西邊的白石要塞開始,至中央的正義之城,一直到東邊皇冠河邊的雁鳴坪,這一線以南大小鄉鎮包括良心市場周圍都是由鬼影谷的殭屍或是吸血鬼統治著。
殭屍鋒將這個頭銜說來並不十分響亮,不過獨眼一行人由南往北走,路上經過殭屍統治的鄉鎮皆是倍受禮遇,不僅同行的蓋比吃驚,連獨眼自己也覺得無法適應。其實,這段日子以來,縱然有些不利於獨眼的謠言在殭屍之間流傳,但不死鬼族崇尚的是“力量”,是最原始的最直接的“力量”,而不是這份”力量”經過無數次轉譯之後所定下的“頭銜”,所以獨眼的是什麼頭銜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威名早就傳遍了全大陸。
現在誰最有力量,這群統治著小鄉小鎮的殭屍們很清楚,他們那腐朽又簡單的腦子不會去想太複雜的問題,誰是殭屍們的王,大家心裡都有數。
這一天,獨眼一行人來到了正義之城城郊外的一處規模較大的聚落,古水鎮,這裡距離目的地只剩半天的路程,出來迎接獨眼的是突擊先鋒營的另一位鋒將,火把,他現在負責管理古水鎮。
“別來無恙。”
“是。”火把弓身低頭。
不需要太多頭銜,高下之間在兩人相遇時已顯露在微妙的肢體語言裡。獨眼這一路走來也慢慢習慣了殭屍們如此的對待方式,很自然的在火把帶引下來到鎮中一棟大房子,旅途中獨眼發覺,越接近正義之城的鄉鎮裡房舍就越大,這棟房子算是這趟旅行中見到最大的建築物了。
“這房子過去人們稱之為法院,是審判人的地方,現在是我們的司令部。”火把一面介紹一面引路。
“審判?”獨眼回憶起一些關於審判的情景。
“嗯……我也不是很瞭解什麼是審判,大概是像二頭坐在司令臺上宣佈誰是勝利者那種事情吧。”
火把的確是不明白,因為他只知道,誰有力量誰就是規則,鬼影谷裡只聽過對決從未有審判這回事。而在獨眼殘餘的記憶裡,審判似乎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不像火把所說的如同二頭在司令臺上宣佈勝利者那麼簡單。
“我們佔了人類用來審判的房子,那他們不審判人了嗎?”獨眼的腦子跟一般殭屍究竟是不同,越是複雜的事越引起他的興趣。
“剛開始他們會來要求我幫忙審判,現在這種情況已經少了。我覺得審判是一件很無聊的事,因為勝利者通常都很明顯,實在不懂這些自以為聰明的人類為什麼還要來找我?”
“哦?那你審判過什麼案件?”獨眼繼續問下去,聽到這裡連一旁的蓋比也忍不住好奇越靠越近想要聽聽這位“殭屍鎮長”審判的方式。
“記得他們第一次來找我是為了偷竊的事,這古水鎮東邊的一戶人家,主人叫‘加富納’,有一天跑來找我,說是鄰居'多倫'偷了他們家的羊。”
“把它要回來呀。”獨眼說。
“是啊,很簡單啊,我就這麼跟‘加富納’說,但他說‘多倫’把它吃掉了,也不打算賠償他,所以要我審判‘多倫’。我說,這有什麼好審判的呢?多倫拿了你的羊,你卻拿他沒辦法,勝利者是多倫呀。”
“嗯。”獨眼不知道哪裡有問題,但就覺得這個審判有點不對勁。
“接著這個鎮上越來越多暴力的事情發生,人類他們說是‘搶劫’,那陣子很忙,因為要審判的案件好多,我都要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