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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衣服變得肥大不堪,儘管這些衣服都爛的不成樣子了。
但劉澤沒心情理會這些,看看左腿還在淌著血,而那隻看起來象狼狗的動物就在不遠處蹲著,眼睛死死地盯著他。劉澤此時才打了一陣寒戰,狼!這根本就不是什麼狼狗,而是一隻真正的狼!同時他也意識到在這個荒蠻的時代,充斥著不計其數的狼蟲虎豹,自己重生在這兒,不過是給這些猛獸充當點心來的!
不過此時的劉澤早已是了無生趣,死後或者活著當點心他真的不在乎。他踉蹌著朝著那頭狼走近幾步,自嘲地大笑著。
“來吧!吃呀!新鮮可口的人肉!先到先得!”
但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那頭狼卻畏懼地向後退去,它的一條後腿瘸著,一蹦一蹦地,樣子顯得很滑稽。劉澤注意到了,這是一頭老狼,狼耳耷拉著,兩眼昏暗無光,瘦骨嶙峋,身上毛很長很凌亂。也就是這樣一頭老得掉牙的狼,否則剛才腿肚子上的那一口絕不只是咬出個牙印那般簡單了。
狼是一種群居動物,這隻老狼孤零零地立在這兒分明是被狼群遺棄了,或許它曾經還是一隻狼王,年老體衰被新狼王取而代之,那條瘸了的腿很可能就是在王位爭奪戰之中被咬斷的。它似乎被瘋子一樣的劉澤嚇住了,退後了幾米,但卻又不甘心放棄到嘴的獵物,仍然蹲在那兒,死死地盯著劉澤。
劉澤慢慢地冷靜了下來,他想到了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情形,和文中的主人公遭遇的情況何等驚人的相似。在荒涼的冰原上,一人一狼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他咬著牙堅持到了最後,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絕不輕言放棄!劉澤看著那垂垂老矣的病狼,或許它也曾領袖群狼縱橫荒原叱吒風雲過,但此時它失勢了,被逐出了狼群,飢餓和病殘時刻會奪去它的生命,以它的能力,根本就不可能再獵取到活的獵物了,等待它的也許只有死亡,可是劉澤從他混濁的目光中看到了狼性的貪婪和求生的**。
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狼,更何況是人!
一瞬間,劉澤的心智堅定了許多,沒有他,妻兒或許生活地將更為艱辛,但他們絕對不會放棄!倘若妻真知道他現在的處境,也一定會希望他活下去!
對!為了不讓妻兒失望,他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生命的每一次賦予都不是為了放棄,既然重生在了這個荒蠻的時代,那他就必須應當堅定地活下去,無論如何都不輕言放棄。
劉澤感覺到體內的血液在沸騰,信心的火焰在燃燒,一隻病狼而已,又有何懼怕!他摸摸口袋,除了那幾十元的零鈔之外,還有一把多功能的組合工具刀,一張全家福的照片。
看著相片上妻兒笑容的,他的眼睛不禁又模糊了。他咬牙堅定地拭去淚水,心中默默地告訴自己,這是他為妻兒留下的最後一滴淚,從此後他絕不會再落淚了!既然能穿越到這裡,為何不能尋找到一條回家的路?不管這條路是千里萬里,還是千年萬年,只要心中有夢想,也許就有希望!不放棄!永不放棄!
劉澤收起相片,握著三寸長的工具刀,用這玩意來對付一頭狼似乎有點不現實。但他很快就有了主意,從草叢中找到鴨蛋粗細的枯木棍,用工具刀削尖了,做了一根木刺,鋒利的尖端足以刺穿那隻病狼的咽喉。有了武器,劉澤的心情大定,自保是問題不大了。這時,他才想起背上揹包來,經過這一番折騰,也不知道那臺筆記本還能不能用。
他試著開啟筆記本,啟動電源,很快地液晶屏亮了,桌面上的圖示顯示了出來——居然完好無損!這檯筆記本除了不能聯網之外其他功能一切正常——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