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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國軍空軍作戰部下達跟日本侵略軍同樣的命令。名曰轟炸共軍,實為聯合國早已明令禁止的無分別轟炸!我現在倒要問,這個命令是誰下的?我們不對自己的城市、自己的同胞施行轟炸倒成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請問公訴人,《陸海空軍刑法》哪一條能夠給我們定危害國家安全罪?!請你現在就回答我!」
曾可達蒙在那裡,嘴唇微微顫抖。
法官適時地接著問道:「被告人第二份證據!」
方孟敖這時眼眶已微微濕潤,從第二個封套裡抽出一張照片。
書記員已是小跑著過來接過照片又小跑著踅回法官席,直接擺在桌上。
三雙眼睛同時望去——太熟悉了,這是那張世界各大報紙都刊載過的一九三七年八月十三日日軍空軍轟炸上海外灘,到處廢墟、到處死屍的照片!
方孟敖不待發問,望著法庭的上方:「一九三七年八月十三日,日軍空軍轟炸我中國上海。我母親,我妹妹,同日遇難……」
法庭上一片沉默。
方孟敖望向法官席,大聲說道:「這就是六月二十二日我命令大隊不轟炸開封城的理由。你們可以判我任何罪,但是不可以判我身後任何一名飛行員的罪。他們都是中國的兒子,他們不殺自己的父老同胞沒有任何罪!陳述完畢。」
一聲號啕,是那個陳長武哭出聲來。
緊接著所有的飛行員都哭了,有些帶著聲,有些是在吞淚。
「肅靜!肅靜!」法官的法槌敲得如此無力。
「不要哭!」方孟敖第一次向飛行員們喝道,接著放低了語氣,「值嗎?弟兄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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