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以點破面(第2/3 頁)
作揖。
“哈哈,前輩勿須多禮!”催木匠見狀後感慨道:“晚輩曾聞民間有道是‘不到蘇杭,不知民有多富;不到京城,不知官有多大?’這不,前輩這一身裝束,確實讓晚輩大開眼界啊!”話音一落,催木匠躬身還禮。
“噢?上仙此言差矣!小神就算身著‘龍袍’,那也只不過是一小小‘神祇’而已,此生修為恐難有寸進。”
“呃……前輩誤會了,方才只是開個玩笑而已,切莫往心裡去。”催木匠忽然想起“山神”、“土地”、“城隍社令”等基層“神祇”只是“陰神”而已,沒有實體,全靠民間香火願力維持“神道法身”形象,否則境況悽慘!
“無妨。不知上仙召喚小神所謂何事?”————“呃……呵呵,實不相瞞,晚輩剛到京城,卻人生地不熟,想要找人辦事也毫無頭緒。不知前輩可否告知那首輔大臣方從哲府衙所在?亦或是府邸宅院也行。”
“噢?原來如此,小事一樁!待本‘神祇’送你一程便好。”只見那身著官袍且頭戴烏紗帽的“土地爺”一揮手便放出一道黃光,將催木匠一裹之後就鑽入底下不見了。約麼一刻鐘後,黃芒閃過,兩人卻憑空出現。
這次出現的地方正在方從哲的署衙大堂,因為早朝還沒結束,“土地爺”也不好把催木匠直接送到朝堂上,只好送到辦公室裡等著,只要隱去身形靜靜等待,便能神不知鬼不覺,用最短時間將這顆棋子啟用。
其實,在天啟二年(西元1622年)四月,“禮部尚書”孫慎行追究李可灼奉獻紅丸之事,並斥責方從哲為謀害君王明光宗的逆賊。於是,作為兒子,明熹宗詔令朝廷大臣商議,“都御史”鄒元標贊同孫慎行的奏疏。
方從哲上奏辯解,自己請求削奪官階,發配到邊遠的地方,但皇帝朱由校仍下諭安慰他這位“太傅”,讓“給事中”魏大中因九卿的提議長期拖延而反覆上奏催促。
儘管朝中多位大臣大都贊同孫慎行給方從哲定的罪名,但也有“刑部尚書”黃克纘、“御史”王志道、徐景濂、“給事中”汪慶百般偏袒方從哲。不過,“詹事”公鼐持中立態度。
當時,“大學士”韓爌陳述呈送藥的前後經過,替方從哲解脫。因此,“吏部尚書”張問達與“戶部尚書”汪應蛟聯合上奏稱:“呈送藥的前後經過,我們一起耳聞目睹。輔臣探視皇帝的病,情形急迫、倉促,怎麼忍心說‘弒逆’二字?但是,李可灼不是醫官,而且也不是知脈懂醫道的人。用藥做嘗試,先帝就去世了。
方從哲與我們九卿未能制止,都有罪,反而賞賜李可灼。等到‘御史’王安舜上奏,只令他以養病而離去,處罰太輕,怎麼告慰先帝,讓朝廷內外心服?應該像方從哲請求那般,削奪他的官階,依法追究。
至於李可灼的罪行不勝誅殺,而崔文升在先帝不幸感染傷寒時,呈送大黃涼藥,罪行又在李可灼之上,依法都應該處決示眾,以洩公憤。”
奏議呈上,李可灼被遣送去戍邊,崔文升貶至南京,而方從哲沒有被治罪。不久,孫慎行稱病離去。天啟五年(西元1625年),魏忠賢輯錄“梃擊”、“紅丸”、“移宮”三件事編成《三朝要典以傾軋正直之人。
於是,魏忠賢以“九千歲”權力免去了李可灼的戍邊之罰,任命崔文升督導漕運。魏忠賢的黨羽徐大化請求啟用方從哲,但方從哲不出仕。然而,一時之間請求誅殺方從哲的人卻犯被貶官、殺戮得幾乎殆盡。
雖說方從哲此時並不出仕,但作為“天啟皇帝”朱由校名義上的“老師”,還是得時常得作為隨身“顧問”。因此,還沒到早朝結束就不能隨意離開左右。當然了,散朝之後,明熹宗總會習慣性去鹹安宮看望奶孃。
由於這位“奶孃”客氏“魅力極大”,與魏忠賢勾搭成奸互相“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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