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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0000元、採礦權登記費4000元、礦產資源補償費1198000元、統一徵地管理費16820元。
2007年3月,資產類合計784434580。41元,其中:貨幣資金176988110。61元、其他應收款530393420。98元、固定資產77053030。82元;負債類合計603771980。79元;淨資產類合計180662590。62元,其中:固定基金77053030。82元、事業基金94739720。36元、專用基金8869830。44元。 (全文字電子書免費下載)
國土資源局於2005年9月開始建立支農專項資金專戶,並進行單獨核算。根據賬面資料反映,2005年9月至2007年3月,支農專項資金收入27460800元,其中:財政補助收入12200000元、其他收入15260800元;支農專項資金支出18074420。40元;期末支農專項資金結餘9386370。60元。
(二)土地儲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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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縣耕地開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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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縣土地勘測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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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建設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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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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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計發現的問題
(一)沒有依據收取地產交易手續費
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國土資源局用非稅收入統一票據收取土地交易手續費1995000元,其中:2005年1月至12月收取517000元、2006年度收取558500元、2007年度收取919500元。這種做法違反了《u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條關於嚴禁擅自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等亂收費行為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制度的規定。
(二)欠收部分土地出讓金
2005年至2007年,全地區共供地834宗地,其中出讓478宗地,土地合同總價683780。5萬元,到2007年底已收土地出讓金423280。5萬元,有108宗地欠收土地出讓金共計2605000萬元,佔應收土地出讓金的38。1%。截止2010年8月8日,仍有5宗地合計面積87。4畝,欠收土地出讓金90200萬元,分別是……
(三)部分專項資金未及時發揮效益
2005年11月至12月,地區財政撥入地質防治專案資金和農業土地開發資金9200000元,截止2007年5月,該資金仍未投入使用。這種做法不符合《u省地質災害防治專案和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和《u省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使用管理辦法》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四)轉而未供土地未納入土地儲備管理
截止2007年3月,政府存量土地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批准手續而未供應出去的有812宗,摺合面積19720。3畝,至2007年5月底未納入土地儲備管理。這種做法不符合《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批准手續的土地,由土地登記機關辦理登出土地登記手續後納入土地儲備”的規定。
(五)部分基建專案管理不規範
1.基建專案未能按期完工……
2。基建專案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並結轉固定資產……
(六)固定資產管理不規範
經對國土資源局的固定資產賬面數量、金額等與固定資產登記表核對,並抽查部分固定資產發現:一是固定資產賬賬金額不符。2007年3,固定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