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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軍後被殺。實際上東漢王朝是從公元25年即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開始的。
因&ldo;新&rdo;朝時間為時較短,僅存在15年,加之行政區劃改動較大,又在管理體制上不成定局,故對其不作詳細介紹。
公元25年,漢宗室代表劉秀權勢較大,挫敗各地割據勢力,建立東漢朝(公元25~220年)。定都濉(去目加各)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始稱東漢。
東漢的疆域基本上同西漢時疆域,只是把西漢時各部州的轄區範圍變小,東漢在公元140年仍保持十二州刺史部(中央派出的監察機構,其職能基本同西漢)和司隸校尉部,計有十三個中央派出監察區。另在甘肅以西仍設西域都護府,作為西域當地的最高權力機構。東漢的一級行政區劃為郡、國(王國)、屬國都尉;二級區劃為縣、邑、道、公國,侯國。
東漢接受西漢衰亡的教訓,加強郡縣的權利,削弱封國的範圍和力量,採取&ldo;封列侯,奉朝請&rdo;措施,不讓封國掌實權,只食租稅,封域減小,兵馬數量壓縮到最低限度。東漢的封國,‐等為王(相當郡),二等為公國,三等為列侯(列侯食縣為侯國、小侯食鄉、亭,關內侯無土,寄食於縣),相當於縣級。
東漢中央官制
大體同於西漢,在朝廷中設太傅為上公,但不常置。以太尉(光武初稱大司馬)、司徒、司空為&ldo;三公&rdo;,亦即&ldo;三司&rdo;,而太尉職權較西漢廣泛,列名於&ldo;三公&rdo;之首。&ldo;三公&rdo;之下所屬分別設有長史、掾屬、令史、御屬等,而太尉之屬官尤多,有多達二十四人,令吏及御屬二十三人;令史又分合下令史、記室令史、門令史等。建安末,曹操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罷去&ldo;三公&rdo;之官,只設定丞相、御史大夫。東漢也有&ldo;九卿&rdo;,大體如西漢,其不同者:(1)光祿勛(西投初為郎中令)設五官中郎將。(2)少府設尚書令,(獻帝時分置左右僕射),設尚書六人,光武帝劉秀擴大組織,分為六曹。六曹尚書與尚書令、僕,合稱為&ldo;八座&rdo;,大事&ldo;八座&rdo;連名上奏。尚書(臺)設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即尚書郎)三十六人(每曹六人);令史二十一人(每曹三人)。可見尚書(臺)之機構已漸龐大,事權漸重,&ldo;三公&rdo;徒有虛位,形成了&ldo;政歸臺閣&rdo;局面。尚書(臺)的設定,是開創性的,為後世各朝代中央政府的雛型,也表明皇權更為加重,這是東漢朝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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