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律師的敲詐勒索案(2)(第2/3 頁)
,之後他們再處理。”
“慣用手法,”楊毅咧了咧嘴,“行,你接著說。”
“那咱就回家唄,可我開車的時候,才發現他的人和車都沒被扣,交警居然放他回家了。要知道,酒駕入刑都好幾年了,咱先不說賠償,他醉酒駕車,怎麼著都得被處理吧?”
楊毅和展鵬相視一笑,都搖搖頭。
“我越想越氣,那一宿都沒睡著,醫藥費和維修費才幾個錢啊,那是他必須賠償的,但他惡意開車撞我怎麼算啊?”
“你別激動,慢慢說。”
“於是第二天中午我就約了于波吃飯,我們倆是發小,他又是律師,我想讓他幫我出出主意。”
“是不是剩下的事兒你就都參與了?”楊毅問于波。
“是,從那天午飯開始,剩下的事兒我都參與了。”于波說。
“行,那就由你來說吧。”
于波撓了撓頭,開口說道,“鵬子和我學了整個過程,問我該怎麼辦。我覺得除了維修費和醫藥費,怎麼都得有點兒其它賠償吧?嚴格地說,那不是一個簡單的交通肇事,從那個人的行為來看,說他損壞財物、甚至故意傷害都不為過,那是要負刑責的,我們不追刑責,那他就得有點兒額外的表示。”
“你對法律理解得可真透徹。”楊毅笑著揶揄道。
“我說的沒錯兒吧?”于波眨眨眼。
“沒錯兒,”楊毅點點頭,“如果張先生描述屬實,對方的確涉嫌故意損壞財物和故意傷害,是可以追究刑責的。”
“所以我倆就商量,如果對方要私了,就多拿點兒錢;如果不肯多拿錢,我們就說要向公安告發,看他們怎麼辦。”
楊毅輕輕吁了口氣,想笑卻笑不出來,只是點點頭說道,“繼續。”
“當天下午,那個人的老婆給鵬子打電話。”于波瞄了瞄楊毅,接著說道。
“等等,”楊毅打斷于波,“是她主動打的?”
“是她主動打的。”張程鵬接過話來,“我告訴她,事情已經委託律師處理了,我把于波電話給了她,讓她直接和于波聯絡。”
見楊毅又看向自己,于波清了清嗓子說道,“我接到她的電話,給她解釋了相關法律,問她是否要私了,對方表示可以考慮,問我們想要多少錢。我和鵬子事先商量過,衝著十萬要,他老婆說有點兒多,他們可以額外給兩萬。於是接下來的十幾天,我們就一直拉鋸,最後談到了八萬。”
“你們協商的過程都是透過電話進行的?”楊毅問。
“是,都是透過電話。”
“能形成證據嗎?”
“所有的通話我都錄了音,證據能固定,而且應該已經入捲了。”
楊毅默默點頭,又問道,“然後呢?”
“我們商量好,在一個咖啡館見面,簽署協議、付款。”于波面露苦笑,“在咖啡館,我手寫了兩份協議,雙方都簽了字,然後按照協議,他老婆給了我們五萬現金,剩下的等到中隊簽完調解協議,和醫藥費、維修費一起支付。但我們沒想到,那女的偷偷報了警,說是我們敲詐勒索,警察到了咖啡館,人贓俱獲,我們就被抓到刑警隊了。當天晚上,家裡發現了狀況,連夜找人,第二天我們倆就被取保了。大概的經過就是這樣。”
“按說都已經取保了,這事兒也就該了了,後來怎麼又折騰到檢察院了?”楊毅皺了皺眉。
“對方不依不饒吧。”于波尷尬地咧了咧嘴。
“你們不是也託了人嘛,難道刑警隊、法制科兩關都沒守住?”
“人家關係更硬。”于波無奈苦笑。
楊毅本想奚落幾句,但看見兩個人略顯落寞的神情,就忍住了,嘆了口氣說道,“你們當初商量的時候,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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