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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不對吧,這樣一來他等於投案自首了。&rdo;譚明溪說。
&ldo;事實上當目擊者進入房間時沒有一個人注意到他。&rdo;
&ldo;見鬼,他當時在哪?&rdo;譚明溪問。
&ldo;他躲在衣櫃裡。&rdo;曾文書說,&ldo;當人們震驚於房間裡的慘狀時,他悄悄地從衣櫃裡走出來,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宿舍樓。當然,那只是一種比較冒險的選擇,屬於下策,他其實還有更穩妥的方式。&rdo;
馬源忽然說:&ldo;更加穩妥的方式是我不離開宿舍樓。&rdo;
&ldo;對,只要離開302房間就可以了,你可以充當目擊者,隨便編個來宿舍樓的理由,沒有人會懷疑你。&rdo;
譚明溪說:&ldo;可他為什麼要冒著被別人發現的危險離開宿舍樓?&rdo;
&ldo;因為突發事件改變了他原本的計劃。&rdo;曾文書說,&ldo;謀殺案是週五的晚間發生的,他估計要等到週一或者更晚些人們才會發現蔣梅繡的屍體,他完全有機會脫逃,不過他沒想到財務科的小張為了加班的事提前進入了現場,這一下打亂了他的計劃,在短暫的權衡後,他決定馬上離開。&rdo;
曾文書故意停頓了一下,他看了看對面的兩個人,接著說道:&ldo;我猜他選擇離開至少有兩個原因,第一,週末清早的宿舍樓比較適合於脫逃,第二,躲在房間裡的煎熬程度遠遠超出了他的想像。&rdo;
&ldo;所以他臨時改變了計劃,提前離開了宿舍樓。&rdo;曾文書總結道,&ldo;可惜百密一疏,最終他還是被發現了。&rdo;
&ldo;到現在為止你只掌握人證,而且不能排除你買通證人的嫌疑。&rdo;譚明溪說,&ldo;就像你買通這裡的保安一樣。&rdo;
&ldo;我從不做沒有把握的事。&rdo;曾文書取出錢包,小心翼翼地從裡面取出一小塊棕色的布料放在茶几上,布料的周邊呈不規則狀,&ldo;這是物證。&rdo;
譚明溪舉起布料對著燈下照了照,沒看出什麼端倪。
曾文書問:&ldo;你知道這是什麼?&rdo;
&ldo;是我夾克上的布料。&rdo;馬源說。
&ldo;沒錯,你有一件被撕破的夾克,在葬禮當天被你扔掉了,還好被我及時發現,撿了回來。&rdo;曾文書說,&ldo;我比對過,這塊布料就是撕破的那部分。&rdo;
譚明溪說:&ldo;我不明白你的意思。&rdo;
&ldo;布料不是我從遺棄的衣服上剪下來的,而是在302房間裡的衣櫃裡找到的。&rdo;曾文書說,&ldo;馬源在匆忙間脫逃時不小心被衣櫃裡的釘子刮到了,這塊布料的另一半現在還在釘子上。&rdo;
&ldo;也許是你故意陷害的。&rdo;譚明溪反駁說。
&ldo;只要把布料交給警方,我想真相就大白了。&rdo;
&ldo;既然如此,你為什麼還要找到我?&rdo;馬源忽然說了一句。
&ldo;我說過,&rdo;曾文書盯著他說,&ldo;我要用自己的方式了結此事。&rdo;
大廳裡一陣沉默,牆上的石英錶又開始報時了,像喪鐘似的沉悶。
過了很長時間,馬源對著曾文書說:&ldo;你走吧,我會有個交代。&rdo;
曾文書把錢包放回到口袋裡,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譚明溪有些猶豫,馬源對他擺擺手,不留情面地讓他離開。
馬源關上門,拉上窗簾,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