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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過程中,突然讓人一槍給爆了前胎,這是什麼後果?
我又看了看,結果後胎也爆了。
再去看車裡,車內一片的混亂,駕駛室前方擋風玻璃上有一灘的血。另外,側門那裡,也有星星點點的血跡。
車窗玻璃沒有彈痕。
估計對方是把車胎打爆,車子失控,滾落下公路,車裡人撞到擋風玻璃受傷流的血。
看到這裡,我又低了頭,檢視附近的腳印。
由於晚上下過雨,地面比較的濕潤,打量之餘很快看清楚地面有人被拖動的痕跡,還有很多雜亂無章的腳印。
事情很明顯了。
秦月一行人在餐館暴露了她們警察的身份,然後引起藍軍帽也就是盜獵人的注意。
這夥人跟警察是死敵。
但秦月目標不是盜獵人,按理說對方不能放冷槍害她們。
那麼只有一種可能,他們在路上曾經發生過衝突。然後盜獵人選擇了在這一地點伏擊。
盜獵人至少有六七個,並且全是長槍武裝。
我武功再高,也沒辦法跟他們手裡的槍磕。此外,這幫傢伙好像槍法很準。
我一共聽到四聲槍響。正好,前輪胎兩個彈痕,後輪胎也有兩個。
彈無虛發呀!
想想也是,他們打的全是高速動動中的藏羚羊,且聽說打那東西對傷口有很多的要求,不能亂開槍。否則,就賣不上好價錢。
利益驅使下,一個個,全是好槍法呀。
我站獵豹車旁,望著遠處的泥地,看著上面幾道豐田越野壓出的輪胎印,我陷入沉思。
怎麼辦?
我怎麼跟他們打?
打是必須得打,但關鍵用一個什麼方法和策略。另外,這夥人看來還不想要秦月幾人的命。他們好像另有別的用途。
所以……我該……?
我站在原地,來回走了兩步,正苦思冥想的時候。突然,唰一下,我炸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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