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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部分(第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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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裡面的元素寫成了《盜墓筆記》的第001章。

我記得故事的第001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寫了不到半小時,沒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貼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後用衣領包著頭,躲起來豎著耳朵,希望能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一聽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經歷了改變,是自己之前完全無法想象的。而如今,我再回頭去看之前那個自己認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時候,卻發現那已經變成了當前最高尚的口號。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裡曾經說過:我寫這本書,賺了很多的錢,但是寫作這本書最初的快樂,和錢一點關係也沒有。五年之後我已經成了所謂的暢銷書作家,但我很慶幸,我最開心的還是在網路上那個不起眼的地方,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的時候,而在寫完的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個時候。

關於這本小說: 其實,我想說的是,當我寫第二本的時候,我已經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這已經不是一本小說了。

我總覺得有一個世界,已經在其他地方形成。因為我敲動鍵盤,那個世界慢慢地長大、發展,裡面的人物也開始有了自己的靈魂。

在我十三歲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馬的傳記,裡面寫到了“人物都活了”。當時大仲馬寫《三個火槍手》的第三部的時候,裡面的一個人物死亡,他邊哭邊寫,把稿紙都哭溼了。我當時覺得特別的奇怪,怎樣一種狀態,才能讓作者可以以這種方式去寫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嘗試展開各種想象,都沒有結果,一直到我自己開始寫這本小說,並且,開始有意識的地賦予小說人物不同的性格賦予他們不同的人生經歷。慢慢地,我就發現,故事的情節開始出現一些我自己都無法預測的變化。

很快,這個人應該說什麼話,應該做什麼動作,我都無法控制了。我發現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只要先建立一個場景,比如說大雨,把這些人物放到這個情景中去,他們會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

我無法把其中任意兩個人的位置對調,因為那樣會出現無法調和的違和感。就算我強行對調了其中兩個人物的行為,我也會在日後的到了一個茶話會的現場,誰先說話,誰後說話,誰來活躍氣氛,誰在神遊天外,一切都已經有了定論。我什麼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著他們,就能知道故事情節的走向。他們真的活了。

在後來極長的寫作過程中,我從一個作者,變成了一個旁觀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觀察每一個人的舉動,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們很多輕微情緒和行為的來歷,是他們童年的某一次經歷。比如我真的可以透過胖子抖菸灰的時的動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滄桑,他的一切。一花一世界,一樹一如來。我可以把一個場景不停地倒轉、反覆、在其中任何一個角度去觀察,甚至能看到現場所有人的心理活動,幾個人的情緒同時在我心中走過。我想很少能有人領略這種快感。

在寫“大鬧天宮”那一段的時候,我彷彿就在新月飯店的包廂裡,我彷彿可以從樓上走到樓下,看著四周的人一片混亂。在飛濺的碎片中,打鬥的人群中,我隨時讓一切停頓,隨時倒轉一個時間,隨時貼著人物的內心,體會他們心中的所有情緒變化。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幀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進,然後蹲在地上,看裡面人物表情緩慢變化。這本書中的整個世界,對於我來說,是真實存在的。他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真實的,是無法改變的。我已經建成的部分,堅固的猶如現實。雖然說我是這本小說的創作者,但是當一切都走上了軌道,我對於這個小說的世界,開始有了極度的敬意。

關於小說的故事: 最早發生的事情,是在長沙的鏢子嶺。

新中國成立初期,幾個盜墓賊從戰國古墓中盜出了本書中最重要的物件——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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