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清朝文字獄與閉關鎖國(第1/3 頁)
清朝時期,文字獄與閉關鎖國政策對國家產生了重大影響。
文字獄在封建王朝一直就有,但是到了清朝它是發展到了整個王朝。清朝統治階層發起的針對文人的迫害。康熙時期的莊廷鑨《明史》案
莊廷鑨(1585—1655 年),浙江烏程南潯(今湖州)人。他是浙江湖州的富戶之子,十五歲時成為貢生,進入國子監學習,後來因疾病雙目失明。
莊廷鑨眼盲後,想效仿左丘明著書立說,於是購買了天啟朝大學士朱國禎撰寫的未完成的《明史》遺稿。
之後,他廣聘名士吳炎、潘檉章等十六人,以每千字潤筆三十兩白銀的代價,讓他們補寫崇禎朝和南明史事。
在編寫過程中,他們奉南明弘光、隆武、永曆帝為正朔,使用永曆等朝的年號,斥責明將降清為叛逆,更直呼努爾哈赤為“奴酋”、清兵為“建夷”。書成不久,順治十二年(1655 年)莊廷鑨病死。
莊廷鑨死後,其父親莊允誠於順治十七年冬(1660 年)將書刻成,定名《明史輯略》。順治十八年(1661 年),此書被歸安知縣吳之榮告發。當時康熙年幼尚未親政,鰲拜責令刑部滿官羅多等到湖州徹查,並嚴厲處置涉案的相關人士。
最終,莊廷鑨被掘墓開棺焚骨,其弟莊廷鉞被凌遲處死,此案牽連致死七十餘人,史稱“莊廷鑨明史案”,也是清初著名的文字獄之一。
雍正時期著名的文字獄之首,呂留良案,呂留良生於1629年,出身封建仕宦家庭,浙江崇德縣(今浙江省桐鄉市崇福鎮)人。他是遺腹子,父親早逝,由三哥呂願良夫婦撫養長大。呂留良自幼聰穎,讀書三遍即可背誦,八歲能文,十歲時受三哥所建的澄社影響,開始對時政有所關注。
明朝滅亡後,呂留良於順治二年(1645 年)與侄兒呂宣忠散家財召募義勇,與入浙清軍抗衡。呂宣忠曾署總兵都督僉事,後大戰清兵於瀾溪(太湖下游,烏鎮附近),兵敗後入山為僧,最終因探父病回家被捕遇害。呂留良也在抗清戰鬥中左股中箭,留下終身創傷。
順治十一年(1655 年),呂留良開始評選八股文。他借評選時文宣揚“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的民族氣節,對士人學子影響極大。
康熙五年(1665 年),浙江學使至嘉興考核生員,呂留良拒不應試,被革除諸生。此後他歸隱崇德城郊南陽村東莊,自開天蓋樓刻局,選刻時文出售並提囊行醫,還與張履祥等專攻程朱理學,創立南陽講學堂,設館授徒。
他拒絕清廷徵聘,削髮為僧,在吳興埭溪之妙山,築風雨庵,隱居講學,門人弟子眾多。1683 年,呂留良因病與世長辭。
呂留良去世後,其著作在民間流傳。湖南學子曾靜讀了呂留良的書後,對其思想極為推崇。曾靜派學生張熙送策反信給川陝總督嶽鍾琪,試圖勸其反叛,被告發下獄。曾靜在獄中供稱自己的反清思想是受呂留良學說的影響。
此案審理了長達五年半的時間。雍正對呂留良的著作和思想進行了詳細審查,認為其言論具有嚴重的反清傾向。
雍正十年(1732 年),呂留良被剖棺戮屍,其子孫及門人等或被戮屍,或被斬首,或被流徙為奴。呂留良的所有著作也全部被燒燬。此案牽連甚廣,成為清代文字獄之首,對當時的文化思想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和禁錮。
直到辛亥革命後,呂留良的冤案才得以昭雪。呂留良案反映了清朝統治者對漢族知識分子的思想控制和文化壓制,也體現了當時民族矛盾和政治鬥爭的複雜性。
呂留良是明朝滅亡後拒考科舉、堅決反清的學者,著書立說中有大量反清內容。呂留良去世多年後,因曾靜、張熙謀反事件牽連其家。雍正帝下令挖墳、劈棺,呂留良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