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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儀式是一方面,需要我時不時提一點意見,而我更加關注的還是孩子的問題,畢竟前者只是一時的,而後者則需要我負責一輩子。
確切的說,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擁有孩子,當聽到斯托克太太的要求時,我覺得整個世界都有些顛覆。
送走斯托克一家後,我立即開始在網上瀏覽著關於同性婚姻生子的訊息,伊哲勒斯也坐到了我的身邊,不過我看他對此似乎也沒有什麼興趣。
科技發展到現在,同性生子的技術已經趨於完善,當然,讓男性懷孕大肚子什麼的那只是一個傳說,畢竟除了雙性人之外,子宮卵巢之類的東西對於一個真正男人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如今的方式,有些類似於克隆,只不過克隆用的是雙倍染色體的體細胞,而這項技術使用的則是單倍染色體的生殖細胞。
首先,從卵子庫裡提取數枚性狀優秀的卵子,將其細胞核提取出來後,注入其中一位伴侶擁有x染色體的的生殖細胞的細胞核。被替換了細胞核的卵子將會與伴侶另一方的精子結合,形成受精卵。這樣誕生的孩子,雖然線粒體之類細胞器內擁有的微dna並不屬於兩位父親,但是真正決定子代性狀的細胞核染色體卻是兩位父親雙方染色體的雜交,與普通男女受精的方式相同。
挑選出合適的受精卵,下一步就是子宮著床與孕育,這一階段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女性自願代孕,另一種是利用模仿女性的人造子宮、分娩系統。據說這兩種方式都是差不多的,不過不同的人群會選擇不同的方式:有些自然主義者相信受精卵在真正女性的子宮內生長發育更加有利於後代,而另一些伴侶則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與一位陌生女性搭上關係,更願意選擇人造子宮。
對此,斯托克家族比較傾向於後者,因為他們相信科技的力量,同時也不想讓閒雜人等介於他們的家族,而我也與他們持有相同的意見,一想到我和伊哲勒斯的孩子將會被另一個女人生下來,我就覺得渾身不自在。當然,伊哲勒斯本人表示他沒有任何的意見,並且有些不滿的認為孩子與其說是他的,還不如說是默倫斯的。
因為基本上一切都是採用儀器裝置,而我和伊哲勒斯所需要做的只是提供自己的精子罷了,所以我並不排斥生孩子,只是覺得孩子這樣脆弱柔軟的小東西,實在是有些嚇人,似乎稍有不慎就會養死一般。
伊哲勒斯對於我的想法表示贊同,所以當即拍板:&ldo;那就一次性把兩個都弄出來吧,以後省再麻煩一次。&rdo;
&ldo;一次養兩個?這樣沒問題嗎?&rdo;我有些煩惱地皺著眉,&ldo;我覺得一個還不知道該如何下手呢,兩個根本應付不來吧?也許我們應該循序漸進比較好……?&rdo;
&ldo;我們?這跟我們有什麼關係?&rdo;伊哲勒斯不耐煩說道,&ldo;不是有弗朗斯他們嗎?母親說過,我們都這麼忙,孩子可以僱傭專人看管,我們需要做的只是偶爾抽出時間玩一玩他們,讓他們不要忘了自己是誰的子女就足夠了。&rdo;
我默然扭頭,望向伊哲勒斯:&ldo;……你這樣一說,我總覺得這不是在養孩子,而是在養寵物。&rdo;
&ldo;寵物和孩子有什麼區別嗎?&rdo;伊哲勒斯揚了揚眉,特別的不負責任!
我抬手捂臉,森森地為了那尚未出生的孩子哀悼了三分鐘。
‐‐我覺得,比還知道應當為了孩子而負起責任的我,大概伊哲勒斯這傢伙更家沒有當一個父親的心理準備。所以……養孩子什麼的,還是儘可能往後拖一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