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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別看明星們在雜誌上光鮮亮麗拍攝效果驚人,可實際上,這樣的效果一點也不容易。
《ddd》屬於少女系雜誌,創意相對來說保守一些,如果遇上那幾家以創意前衛著稱的雜誌,什麼手掰腿扭成s形,在鋼管上跳健美操……怎麼折騰人怎麼來,喬沫想想那幅畫面都覺得自己在做噩夢。
不想了。
或者說,如果有機會的話,她還是少拍些花裡胡哨奇奇怪怪的雜誌。
喬沫不追求時尚,雖然她的消費習慣時常讓經紀人詬病,但事實上她只是愛花錢而已,這是每個女人的通病。
她對時尚的理解只有兩個詞——好看、舒服。
圈子裡,明星們總是把時尚雜誌捧得很高,然而實際上,在喬沫看來,並非那些雜誌有多時尚多潮流——時尚並不是由雜誌創造的,而是由品牌創造的。
品牌創造時尚,時尚雜誌評判時尚。
雜誌只是品牌和消費者之間的一座橋樑而已。
但也正是因此,時尚雜誌掌握著許多品牌資源,能夠為明星和品牌方牽牽線搭橋,比如一些明星的大牌代言,多是靠著她們在時尚圈的密友或是某位雜誌主編。
喬沫這樣小公司出身的明星,天生就和大牌時尚絕緣。
她對時尚不感冒的原因也和上輩子她沒被時尚圈看中過有關。
在所謂的時尚圈眼中,愛豆的身份終歸是低一頭的。
以及,喬沫常常很惡意地認為,國內時尚圈有個怪癖。
戀醜。
帥哥和美女就是沒有時尚表現,醜一點的明星的「時尚表現」能被吹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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