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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床上聽著歌,半閉著眼睛回她訊息。
就重新在一起了。
沒想那麼多。
是啊,沒想那麼多。
喜歡過的人,就是會一直喜歡,並且反反覆覆的更加喜歡。既然他也喜歡我,那自然便在一起了。
因為我意識到自己其實一直很清楚,究竟為什麼會喜歡傅瑜之,為什麼會一喜歡,就喜歡了這麼多年。
喜歡都是有原因的。
這樣重要的決定怎麼可能潦草呢。
人們在文學作品裡過分強調感性的存在,不過是為了賦予喜歡更多浪漫主義的色彩。又或是出於對自我的不誠實,不願意承認自己連喜歡他人這樣聽起來應該很無私的事情上挖掘出自私的成分。
我喜歡傅瑜之,是因為和傅瑜之在一起,我總是有動力成為更好的自己。我喜歡他的自由,他的隨性,他身上的光芒。我忍不住想要效仿他,追隨他,成為他。
光明正大,理所當然,沒什麼需要掩飾的。
而我恰恰認為,正是因為這樣,我的喜歡會更加堅不可摧,他在我心中更加無可替代。
傅瑜之到家的訊息發過來了,我關掉許琦的介面。
被發現了嗎?我問傅瑜之。
應該沒有吧。傅瑜之回道。我動作挺輕的。
那就好。我發過去一個晚安的表情。
晚安。傅瑜之很快回過來兩個字。
-
新年的第一天,我和許琦約好,兩個人一起帶著男朋友出來見個面。
吃飯是肯定要吃的,但除了吃飯,去哪兒就是個問題。
本來想拉個小群討論,但後來我和許琦一合計,就算是四個人的群最後估計也還是我倆討論、我倆決定,那不如就我倆直接私聊算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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