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頁(第1/2 頁)
幾次三番主動動手,即便司珩家裡有一個成年男人,但江故的住院記錄以及自身疾病情況也足以說明當時他處於弱勢,最後更是因此導致心臟病發作再次住院。
整個追究下來羅瀅華完全不佔理,尋釁滋事無故傷人,狠判的話,打到五年以下刑期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羅瀅華自己也請了律師,但鐵證如山,整個監控畫面非常清晰完整,包括事發時的爭執對話也能聽得一清二楚,所以現有條件對她來說相當不利。
至於最後司珩的推搡,甚至包括那隻貓撓的那一下,以當時江故心臟病發的緊急情況來看,如果打官司,在法官那裡估計連同情分都拿不到。
更重要的是,司珩這邊出具了江故前期住院記錄,當時的病危通知單,心臟驟停的診療記錄,所有的用藥治療,包括這次入院的搶救住院費,後續的治療費,以及江故的誤工費,還有與膳食管那邊簽訂的調理費,都是可以作為索賠依據的。
誤工費有推理館簽訂的合約,包括他三個劇本的收入,推理館老闆任謙知道這件事後很是配合出具了各項證明,劇本的收益以及扣稅等等。
連同膳食管那邊簽訂的調理合約,也可以作為江故後續的營養費用作為參考。
林林總總下來,律師這邊給出一個高額但有依有據的賠償要求,八十萬。
羅瀅華聽到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直接罵出了聲,罵的要多難聽就有多難聽,八十萬,撞死人都不需要賠這麼多。
可惜司珩的律師團隊態度很強硬,賠償,私下和解,不賠償,那就走程式,該坐牢坐牢,要錢還是要自由,隨便選一個。
眼見著開庭的時間就要到了,如果還無法和解,以她這邊律師的分析,這個牢恐怕是必須要坐的,再怎麼打,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刑期是板上釘釘的。
羅瀅華怎麼能接受坐牢,她兒子還需要她,現在是再心不甘情不願,羅瀅華也只有一條路,那就是花錢消災。
快速出手了唯一的一套房子,一線城市,地段不錯,面積也不小,但套現的急,虧了不少,不過也算免除了牢獄之災。
最讓羅瀅華恨的是程橙,出事的那天晚上她就連夜坐飛機離開了,就連警察打電話到她公司,得到的也只是出國出差的訊息,根本不見人。
賠了一大筆錢出去,羅瀅華嘔的簡直要吐血,對這個女兒更是恨到恨不能扒皮拆骨生啖其肉!
江故根本沒想到會賠錢,他原想著自己進一趟醫院,最好的結果是無法追究貓傷人,以及司珩推人不要被賴上就已經很好了。
司珩讓他待在醫院裡別急著出院他就待著了,讓他寫和解書他就寫,其他的事都是司珩在處理,反正總歸不會害他就是了。
沒想到和解書寫出去沒多久,他的卡里就到帳了一筆八十萬。
江故看到這錢的時候都傻眼了。
司珩卻不滿意,再多的錢都換不來江故的健康。
要知道心臟病發作一次,對於心臟就增加一分損傷,那麼小一個器官,承載著執行整個身體的重擔,本來就先天發育不全,哪裡經得起這樣一次次的損耗。
可正如程橙說的,事情已經發生無法挽回,那就儘量從中謀取最大的利益,坐牢算什麼,咬下她一大口肉,既得了利益又能讓她疼。
看著江故驚訝的樣子,司珩道:「你那個推理館的老闆也幫了忙,你的收入證明和扣稅都是他拿出來的,正好你第三個劇本上線也有了創收,收入高扣稅多,賠償的誤工費也就多,加上精神損失費,後續的身體調理費,八十萬也不多。」
八十萬啊,怎麼就不多,當初完結收益七萬多到帳,他都覺得是一筆天降橫財,這一下手術費有了,未來幾年的生活保障也有了,這跟一夜暴富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