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3 頁)
調動出來了。
女犯說:「你幫我去了找一個叫丁敏的人,那是我弟弟。我寫一張紙條,你帶給他就可以了。」
我皺眉不解:「什麼紙條?」
女犯說:「我以前的老闆欠我一個大人情,他承諾過:如果我有什麼困難找他,能幫的他一定幫。我怕我媽熬不過這幾天了,你要趕緊。」
我無語的點了點頭,但願這世上真有說話算話的老闆。這個女犯貌似有些單純。「你寫個紙條吧,我等會想辦法給你弟弟打個電話叫他過來拿紙條。」
「謝謝。」
去跟醫生借了紙和筆,她寫好了紙條,我又借醫生手機打了個電話,讓她弟弟過來監獄醫院。
等待的時候,女犯對我說,警官你是個好人,然後跟我閒聊了起來。
她叫丁靈,是在親戚公司做會計的,犯了挪用公款罪被關進來。
每當有人說起挪用公款,都覺得挪用公款的人罪不可赦,貪慾太盛,可這個單蠢的小姑娘,卻是為了自己男朋友而挪用公款。
丁靈說她男朋友是做大事的,每天都很忙,在外面應酬多,經常要去場子收錢,我一聽就知道她男朋友是個沒工作油嘴滑舌卻又天天喝酒爛賭的人,一天她男朋友對她說他爸爸病重,需要一筆錢,這可憐單蠢的傻女孩愛男朋友愛到入骨,就鋌而走險,挪用三十多萬鉅款,拿到錢後男友就說要回去給老爸治病,然後人就不見了。親戚發現公司的錢少了三十萬,立馬報警,丁靈被抓了,東窗事發後,男友從來沒來看過丁靈,這個天真的女孩還相信,她對他那麼好,等她出獄,他一定會娶她的。
我嘴快,說道:「怎麼可能!」
丁靈眼眶裡含著淚,說:「他一定會娶我的。」
她說了一定,看來,她心裡也已經懷疑了。
人活著,都需要一個精神支撐點,沒有了支撐點,那就會崩潰,尤其是監獄裡的犯人。
從丁靈嘴裡,我知道了女囚所不被人知道的一面,她們雖然是犯罪的別人眼中十惡不赦的壞人,但她們卻比常人更加的脆弱。她剛進監獄的時候,被分到了薛明媚的監室,薛明媚很是照顧她。
然而,在監獄裡最叫的響的就是幹活,無論薛明媚怎麼手把手地教她,她都是全監室甚至全小組勞役最慢的一個,當天的指標只要有一個人沒完成,全房間的人都不能睡,因為第二天一開封生產四犯就要來收活。
她天天拖大家的後腿,可別人看在薛明媚這個室長對她很好的份上敢怒又不敢言,最後有一天晚上已經3點鐘了,大家還在幫她幹活,有幾個暴力犯駱春芳等嘴裡一直不乾不淨地罵人,她可能是實在受不了了,當天晚上睡下後,她用一根磨過的牙刷柄割了脈。
幸好也許是她沒有太多的時間把牙刷磨的更鋒利一點,又或許是她下手的時候感到太痛而沒有割的太深,她沒死成。
我問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她說這樣活著比死難受一百倍。
她也曾多次地想到過自殺,可只要接到她媽媽和哥哥的來信,就再也沒有這樣的勇氣下手了。每天在監獄裡,她為了防止自己的精神崩潰,每天都在編織一些美麗的泡沫謊言騙自己。
工作的分數就是犯人的生命,在裡面所承受的一切勞累、痛苦、委屈、侮辱在一個高分兒面前都會被女犯們認為是值得的。
因為到年終的時候,只有拿滿120分的犯人才有資格被上報法院減刑。
在那樣的日子裡最渴望期盼的就是自由,只要有一條小小的路能讓她們早一天擁抱自由,即使是累死苦死也不會有人說不願意的。
為了這早一天,她們把自己變成了機器,為了這早一天,她們可以放棄做人的尊嚴,一切就是為了早一天見到自己的親人,早一天呼吸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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