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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自己也不知道馬凱在他心中究竟是一個該千刀萬剮的殺人狂,還是一個可憐可悲的病人。
毫無疑問,馬凱有嚴重的精神障礙,但是,按照中國刑法的規定,馬凱的精神障礙並沒有影響他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因此,他在法律上仍然是一個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必須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然而,此刻在方木眼前的,是馬凱那雙毫無生氣的,寫滿了焦慮與絕望的眼睛。他像一個在迷宮裡亂闖亂撞的可憐的動物,頭破血流,害怕的哭泣,然而,沒有出路,沒有救贖。血液是甜美的詛咒,喝下去,看起來是獲得,其實是永遠的失去。在紅園區常青北街83號432那個日夜拉著窗簾的小屋裡,每次在夢中疲憊不堪的醒來,馬凱是該慶幸又活著一天,還是該提醒自己前方不遠就是死期?
怎麼,我在同情他?
方木搖搖頭,努力將這些念頭趕出腦海。
聽著,那是一個殺人狂,你是個正常人,你應該詛咒他下地獄!
可是,為什麼我會站在這裡?
已經凌晨3點半了,方木嘆了口氣,彎腰拎起一個黑色塑膠袋,像往常一樣,向天臺東北角的小沙堆走去。
火燒起來,黑色的紙灰漫天飛舞,落下來,又不甘心的拼命飄起來,然而,終於旋轉著四散到天台的各個角落,輕輕的粉碎,沒有聲音。
方木掏出那封未曾看過的信,想對那堆火說些什麼,張了張嘴,還是沒有說,只把那封信投入火堆,看著它翻卷著燒成灰燼,和其他紙灰混在一起,被風卷著飄走。
從此,你的一切,一了百了,在這世上,再無痕跡。
早上7點35分,方木被邰偉的電話吵醒。邰偉告訴他,馬凱已於今晨2點50分被執行槍決。一槍斃命,沒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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