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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芳是李廣的養子,這並不稀奇。稀奇的是這個人送九爺稱號的譚芳為什麼要派出府中惡奴來擄掠水芸?
謝慎可根本不認識這位九爺,跟他也是毫無恩怨,井水不犯河水之下譚芳為何要主動挑起事端?
那麼便只有一種可能,是自己得罪的人找到了譚芳,請求譚芳出面給他找場子。
那麼,這人會是誰呢?
是囂張跋扈,目中無人的孫家叔侄,還是因謝慎拒絕合作而對其懷恨在心的吳掌櫃?
不論是哪一方,都有對水芸下手的充足理由。無論如何,謝慎絕不准許他們這樣肆意妄為。
而且在謝慎看來,這種小事情李廣肯定不知曉,無外乎是這個譚芳扯虎皮作大旗。
事情若真的搞大了,譚芳說不定更擔心。
李廣李太監雖然自己不太在乎名聲,可卻不能容忍別人敗壞他的名聲,尤其這個人還是他的養子!
現在便要看看吳縣令是個什麼意思,只要吳縣令有追查下去的勇氣,謝慎就有信心把事情查個水落石出。
別人都欺負到頭上來了,謝慎豈能忍得了!
只是吳縣令顯然不打算得罪譚芳。譚芳雖然無官無品,卻有李廣在背後撐腰,不到萬不得已,吳縣令便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賢生,這件事不如便到此為止吧。那三名惡奴本官已經嚴懲,賢生也沒必要揪著不放嘛。”
謝慎聽到吳縣令說出這番話,直是大失所望。他也知道此事可能牽涉到重要人物,這才跟吳縣令來到後堂敘話。他本以為吳縣令會和他商量應對之法,誰曾想吳縣令竟然叫他主動放棄追究!
若是官官相護那倒也罷了,畢竟也算官場潛規則。但譚芳不過是李太監的養子,無官無爵,吳縣令竟然為這麼一個惡人置大明律法於不顧!
原先吳縣令在少年心中的偉岸形象轟然崩坍,此時此刻謝慎心中頗是絕望。
縣令不去管,還能指望誰?難道要去杭州府找陸淵嗎?陸淵雖然是按察司副使,但怎麼可能去管這樣的小案子。
吳縣令若是強行結案,他連卷宗都拿不到又如何翻案?
更重要的是,這譚芳一次沒有得手自然面上無光,難道就不會有第二次?
吳縣令只懲治了幾名惡僕打手卻對幕後主使姑息縱容,這便是餘姚父母官所為?
此時此刻,謝慎才明白他所看到的那些光明的,美好的東西不過是吳縣令等人想讓他看到的。
人性背後的陰暗,光鮮背後的齷齪若非置身其中他又怎麼可能有機會看的到?
謝慎不過是一寒門出身的秀才,吳縣令是不可能為謝慎得罪譚芳的,那麼便只能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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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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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終歸還是得靠自己的。
謝慎從縣衙離開後,心情並沒有太過低落。
今天吳縣令的表現讓他看清了很多東西,很多他一直都不明白的東西。
這份經歷很難用暢快來形容,但大抵還是有用的。
站在吳縣令的立場上來看,他的選擇也沒有錯。明哲保身是官場之上最正確的選擇,不論怎麼說,吳縣令也算給謝慎留了些面子。謝慎是一個實用主義者,既然還要在餘姚的地界上混,在考中進士前,他還是不想和吳縣令撕破臉皮的。
但這件事肯定不能就這麼算了。少年略作思忖,發覺他能夠藉助的凡總就那麼幾方力量。
王家、謝家,再就是陸淵。
遠水解不了近渴,陸淵在杭州府公幹暫時是不指望了。謝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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