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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夏卿卿:「你遇不到只能說明你人品不行。」
江晏禮:「夏……卿卿說的對。」
夏卿卿瞥了他一眼,用眼神示意,「我們還沒熟到這份上吧?」
這就直接喊上名字了?
江晏禮理直氣壯,「你們倆都姓夏,我喊夏小姐,你們誰應我?」
夏卿卿煞有介事地點了下頭,「你說的很有道理,的確是得想辦法分辨一下我和夏語薇,否則難保她不會動什麼歪心思佔我便宜。」
夏語薇被這話氣得直翻白眼,「誰稀罕佔你便宜啊?」
「這可是你說的,以後我火了,你可別想著佔我便宜。」
夏卿卿說著將經紀人合同推回到江晏禮面前,在某一條細則上點了點,「藝人無條件服從經紀人的合理安排這條,加上一句。」
江晏禮:「加什麼?」
夏卿卿:「需由藝人判斷經紀人的安排是否合理,若經紀人安排不合理,藝人有權拒絕。」
夏語薇對夏卿卿這個要求嗤之以鼻,江晏禮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答應加上這一條?
真要由夏卿卿來判斷江晏禮的要求是否合理,主動權不全都在夏卿卿身上了?
正兒八經簽合同,又不是夫妻間的玩笑。
小事兒聽妻子的,大事兒聽丈夫的。
至於是大事兒還是小事兒,則是由妻子來判斷。
說白了,妻子才是真正掌握主動權的那一方。
夏卿卿提出的要求,和所謂的丈夫管大事妻子管小事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她不信江晏禮看不出夏卿卿的算計,明知道是個坑,江晏禮肯定不會簽——
沒等夏語薇想完,就聽見江晏禮說:「可以。」說完就動筆手動加上了夏卿卿要求的補充條款,同時簽下自己的大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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