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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去鎮郵電所給其父發電報。到郵電所調查,他發電報那天卻是四月二十七日,收到父親信件是四月二十五日,正好二十六日這一天去向不明。他又改口說二十六日那天在農貿市場上趕集,卻又說不出同去同歸或在市場上與他人交往的證人。最後他乾脆說四月二十六那天的活動已經記憶不起來了。我不由得怒火中燒,和派出所同志一起,把他押往縣局,一方面向領導報捷,另一方面請局領導允許將他收容審查(一九九五年還在實行收容審查),加派力量對他進行突審。然而結局卻使我大大地失望。
二
&ldo;怎麼回事?&rdo;
聽著我的敘述,陳功突然問道:
&ldo;在講述此案偵查過程之前我就說過,我失敗了。在連續兩天的審查中,王新生大喊冤枉,說是沒有證據。&rdo;
&ldo;你究竟掌握了什麼證據呢?&rdo;
&ldo;說實話,沒有找到物證,也沒有證人證言,沒有現場勘查材料,只是掌握一些矛盾現象。覺得他身上疑點很大,最主要的兩點,他對四月二十六日那天的活動情況供述矛盾,要求他把整容前的照片交出來讓受害人辨認。他卻說原有的照片都毀了。&rdo;
&ldo;這的確是兩大疑點,&rdo;陳功說:&ldo;他作了哪些辯解?你們後來作了哪些調查?&rdo;
&ldo;他在這兩個疑點問題上進行了辯解,他說四月二十六日那天,他與梅中娥在老磨坊內幽會做愛,有梅中娥和老婦人秀芝可以作證。原來之所以隱瞞這個情況,是因為通好的事情畢竟不便張揚。至於照片問題,他說整容本來是因為討厭舊面目,整容之後毀掉原來照片並不奇怪,我們只好在戶政部門翻閱人們的身份證底卡,終於找到了他在一九八九年辦身份證時的照片,可是那照片上的王恩與一九九五年四月份的王恩有點異樣,特別是髮型,那時他蓄著一頭長髮,一九九○年以後卻蓄著短髮。我把啞女帶到縣局,讓她辨認這照片,她琢磨了許久,還是搖頭晃腦否定了。這樣,王新生得到了解脫,此案也沒有了結果,我的全部偵察活動證明,強姦案與老磨坊內的盜竊以及王義自殺事件是聯絡不起來的。我不僅沒能破案立功,還受到局領導的嚴肅批評,說我胡亂推測,先入為主,草木皆兵,缺乏蒐集證據的本領,險些辦了冤假錯案。同志們也把我的這些事作為笑柄。&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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