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教學(第1/2 頁)
“以後每天我都會來這裡教你們,到時候學的差不多了,我就會開店鋪正式上工。”
桑夏說完盯著面前的五人,“這裡房間還夠,你們誰要住這裡的話可以直接和我說,不想住這裡也隨你們。”
李沛涵率先表態:“我想住這裡。”
有了李沛涵的開頭,小如也說道:“娘說家裡沒有我的床了,讓我就呆在這裡。”
“我家離得不遠,不需要住這裡。”芸娘說道。
“我也不住這裡,我每天都要回去的,不然會被罵……”
“好,那現在就沛涵,小如住這裡,然後若男和芸娘不住對吧。”
“這樣,因為現在你們還沒開始工作,只是學習階段,我每個月給你們一人400文工錢,不住這裡的,我再補貼50文住房基金,然後我這裡包飯,你們要吃的話得去康正街,你們識字嗎?識字的話看下這個契約,沒什麼異議的話就籤個字,按個手印。”
她們幾人不像憐香,桑夏覺得還是籤個契約有保障一些。
“我會一點字。”說話的是商若男。
“我也會一點。”
“我們哪裡認得字咯!”芸娘表示自己不會。
“我家裡只有弟弟上過學,我不識字。”小如說著,低下了頭。
“沒事,你們識字的可以先看看契約,你們兩個也不用慌,可以等下問問她們內容,反正你們的契約都是一樣的,或者你們想去外面找個讀書人幫你念一遍也行。”
“夥計不能偷拿店裡的東西,違者直接解僱。”
“夥計不能學了技術之後,自己再私自教其他人,違者解僱加罰款,罰款金額看影響的範圍。”
“店家將每月支付400文工錢給店裡夥計,若不住店裡安排的房子,可額外獲得50文補貼。”
“店鋪開啟之時,工錢為每月500文,(補貼另算),其餘獎金按照所服務的客人算。”
“契約時限為兩年,兩年後雙方可自決定去留。”
“此契約一式兩份,店家一份,夥計一份。”
這個契約是桑夏根據現代的合同擬寫的。
當然了,她並不記得那麼多,就把自己想到的寫了上去。
李沛涵看完,內心只有一句話,“這契約書寫的也太不正規了!”
但她也沒說什麼,畢竟下面桑夏也按了手印,這個契約到時候上官府是有用的。
“契約時限為兩年,是兩年我都要在這裡嗎?”商若男看著這條有些糾結。
“這個若是中途覺得不合適,也可以有的,但是要提前一個月和我說一下,而且走了之後不能隨意將我傳授給你們的技術教與他人。”桑夏解釋道。
“工錢一般什麼時候發?”芸娘最在意的就是這個了。
“這個忘記寫上去了,每個月10號發工錢哈!”桑夏拍了拍額頭。
“我這邊沒什麼問題了,那我籤!”商若男說道。
“我也籤。”李沛涵從桑夏手中拿過印尼,鄭重的把自己的手印按了上去。
“我也籤!”小如搶在芸娘之前說道。
其實契約裡很多東西她都有點聽不懂,但是她知道有工錢拿,還是400文,這可比在家裡幫她娘做絹花賺錢多了!
“我也籤。”
幾人按完手印,桑夏給了她們一份,剩下的一份自己摺好,放進袖子裡的口袋中。
“那現在我來和你們講一下我這些服務內容。”
“我們主推是洗臉美容,清痘去黑頭,眼部護理,手部護理,美甲套裝,還有定製化妝。”
桑夏本來還想搞個按摩,但考慮到這裡的女孩子比較保守,所以就放棄了這個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