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想成為悍匪的王軍(四)(第2/2 頁)
以防萬一,他想把插在後腰上的兩把手槍,調整到前面更容易快速拔出的位置。
可他在廁所門後聽了聽,發現腳步聲消失了,以為是自己嚇唬自己,馬上又走出了廁所,隨後拐進了很少有人走動的消防通道。
孫炳壽知道,這麼短的時間內,此人肯定沒有上廁所,於是便更加懷疑,馬上追過來問他:“你是什麼人,來這裡幹嘛?”
王軍頭也不回的說道:“我去看看病人。”隨後便往樓上走去。
孫炳壽轉身就跑回了1樓56號病房,這裡是他們的蹲守點,他進屋便對其他蹲守人員小聲說道:“快走,有情況!”
這個屋裡有特警陸建偉,武警中隊長張炳德,以及另外兩名武警戰士,幾個人跟著孫炳壽來到了消防通道。
孫炳壽帶頭,順著消防通道樓梯就往樓上走,沒想到在三樓通往四樓的拐彎處,正好和下樓的王軍來了個面對面。
王軍此時已經預感到情況不妙,伸手就想掏槍,但孫炳壽搶先一步,上去一把就抱住了他的大腿。
與此同時,一擁而上的陸建偉和張炳德兩個人,一邊一個死死的拽住了王軍的兩個胳膊,三人同時用力把王軍按倒在地。
就在王軍倒地的一瞬間,他掙開了右手,從後腰掏出了一支手槍,張炳德眼疾手快,一把就搶了過來。
而另一旁的陸建偉,一隻手緊緊的按住了王軍的左胳膊,另一隻手掏出槍頂在了他的太陽穴上,同時大喊一聲:“別動,再動打死你!”
可王軍毫不理會,依然拼命掙扎,想掏出另外一支手槍,張炳德見此情形,抬起槍柄,狠狠的砸在了王軍頭上,另外兩名武警戰士此時也擠上前來,幾人合力搶下了王軍的另外一支手槍。
幾人制服王軍之後,在他身上搜出已經上膛的五四手槍兩把,裝滿子彈的彈夾兩個,另外還有子彈91發。
可以想象的出,如果孫炳壽慢了一步,或者被王軍掙脫了,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王軍落網之後,態度非常囂張,他告訴警方,其實自己並不缺錢,之所以搶銀行,一部分原因是為了尋找刺激,另外就是想做一點轟動的大事。
當警方問他為什麼作案之後又再次回來,王軍是這樣回答的:“我就是想回來看看你們能不能查到我頭上,另外我剛買了兩支新手槍,我一直希望能有一場激烈的槍戰。”
在專案組強大的攻勢之下,面對鐵證的王軍,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1999年6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槍罪,判處王軍死刑,7月30號,王軍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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