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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不信那個邪,棄暗投明,到報紙上招聘老公。
我的廣告詞是這樣寫的:名校大本,外表冷漠內心狂熱,系xy文學社成員。回信地址 是一位朋友的。廣告登出後不到一個星期,朋友轉給我五封信。其中一封這樣寫的:我對你 的表達方式很感興趣,願與你先保持一段時間的通訊聯絡……通了三封信後,我們倆都覺得 該見見面了。
剛好一位朋友送了我兩張電影票,我們一起去看了場電影。看電影的過程中,他幾次想 跟我議論其中的情節,我都沒接他的話茬,我不喜歡看電影的時候說話,因為覺得既妨礙了 別人,自己也看不好。電影散場後,想跟他聊剛才的電影,他卻發現了一家網咖,拉著我陪 他去上網。他又是看資訊又是聊天又是打遊戲,很投入,而我在一邊則很無聊。我不明白, 他第一次約人出來,怎麼就可以自顧自的上網。出了網咖,我們都不知道再怎麼進行下去, 只好分手。後來,在電話裡又聊了幾次,沒覺得多好,也沒覺得怎麼不好。不久,他要去南 方出差,時間是一個多月。行前,他問我:能不能給他打電話,因為有個人聊天真不錯。那 段時間,我一有時間就給他打電話,他每次接我電話都挺興奮。等他出差回來,我們在心理 上的距離明顯縮短開始了正式的約會。談起第一次約會時的情景,他說我以為你沒看上我呢, 所以就去網咖了。我告訴他:我這個人不輕易追求什麼,一旦追求上了,就沒那麼容易放棄。 他說:你的廣告詞把你描述得挺準確,其實,我當時最感興趣的是你那個xy文學社是怎麼 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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