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咪咪和她的公司(第1/4 頁)
金大雄掌管的夏娃夜總會位於省城鬧市區北京大街的中部。這條南北貫通,離火車站只有一里之遙的商業街,那可是這個城裡彎下腰就撿錢最好的商業地段。過去在沒有搞經濟改革開放之前,這裡就是繁華的商家雲集的地方。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這條街上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但聚集了南北各地的商人,所經營的門類也更齊全了,除原來的服裝鞋帽日用品外,什麼歌舞餐、卡拉ok廳、遊戲廳丶錄相廳丶檯球廳等文體娛樂行當,都紛紛擠了進來,一時間,街上除人聲鼎沸外,強節奏的流行音樂聲、叫賣聲此起彼伏,震耳欲聾,一浪高過一浪。
隨著金街商業的繁榮,這裡的門店的房價也扶搖直上:一間不到20平方米的鋪面,每月租金就已經突破了萬元,這在當時已經是天價了。
儘管這樣,那些租下房子開店的人由於買賣興隆,什麼東西都有人買,所以也都發了大財。
在這些發財的買賣人中,咪咪是下手早收益比較大的一個。
咪咪看好這條金街是在外地商人大批湧入之前。那時的房價還很便宜。她只用了區區10萬塊錢就盤下了一個上下二樓,總面積達500百平方米的店堂。
這個店堂原是市二商局的一箇舊物信託舊物商店,也就是所說的寄賣店。
實行改革開放之後,朱總理提出企業與經營徹底剝離,要求政府半年內必須與所經營的企業脫鉤,所以寄賣店解體,職工下崗。為籌錢買斷十多名店裡職工工齡,所以便對該房產進行公開掛牌拍賣。
說是公開拍賣,誰都知道那隻不過是掩人耳目而已,所以咪咪就盯住了這房子,花錢打通了關節,便順利地拍下了這套房產。
有了這塊地盤,咪咪可就有了收銀子的本錢了。
且不說那房子現在給200萬買不走的暴利增值。就她當時用這套房開的那個歌舞餐廳,每天的淨收入也突破了四位數。
所謂歌舞餐廳,是在那個年代新生的一種娛樂形式。客人們可以在這裡一邊就餐,一邊欣賞歌舞表演,還可以參與其中,這對於剛剛接受這種餐飲加娛樂形式的北方人來說,那吸引力可就很大了,所以咪咪的鉅額經營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餐廳的樂隊和歌手的服務帶來的。
當年咪咪開餐飲店的時侯,還沒有後來的“卡拉ok”自娛自樂形式,但就已經流行就餐點k歌了:
餐廳裡一般都會有矮矮的一個小舞臺,它是樂隊和歌手錶演的地方。一般樂隊都很小,多數都由四五個人組成:一把電吉他;一把小提琴;一臺電子琴;或一個長笛。唱歌的一般-位就行了,往往都是一些不入流的歌手,或者是學校的音樂教師等。
表演的程式是這樣的:
首先,樂隊和歌手在這小舞臺上免費表演唱歌,隨著客人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便開始收費服務。
服務的方式是由客人點歌。
客人點什麼歌,歌手就唱什麼,一般客人每點一首歌收費標準從十幾到幾十元不等。
客人點歌很少是自己欣賞,絕大多數都是送給一同就餐的食客,比如送給某某同伴或朋友,比如祝某某新婚快樂丶生日快樂等等,而更多的是生意人坐在一起的互相吹捧:祝某總經理如何如何…這時,歌手就會走下臺來,站在被祝福的食客身邊一邊唱一邊搔首弄姿握手…這樣,歌手就會得到那位食客的小費和鮮花。
消費自然有多有少,像被祝壽的老人十塊二十,但被稱為商業老總的自然就少不了了。
既然李某為張某點了歌,那張某也得回敬李某吧,所以這歌一點來可就進入高潮了,你教我一支我回敬你一支,甚至到高潮時,有的竟然拍下一摞錢來命令歌手:"唱,唱一個小時!"
關於這裡邊的詳細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