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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反覆,不亦樂乎。
小院裡還飄著豆子的餘香,洛英坐在椅子上,認真的做著手裡的針線。陽光斜斜籠在她身上,渡了層金邊。柔和了歲月,恬淡了生活。
李延秀靠在石磨上,嘴角不覺上揚,漂泊的心似乎在這一刻,得到了撫慰。
只是,這美好畫卷,註定不會持續太久。
「哎喲我滴娘啊!這鴛鴦終於繡好了,眼都要瞎了。」
她一抖身上紅綢,站起身顛顛跑過來,衝著李延秀一揚,眉飛色舞:「怎麼樣,好看吧!」
李延秀手一抖,酒壺差點沒保住。
這麼說吧,但凡她能繡的往鴨子那邊靠靠,李延秀都能違心稱讚兩句。
久久得不到表揚的洛英收回大作,自己看了半天,納悶的很:
「多好看啊,我聽人說,新婚之夜得穿鴛鴦戲水的肚兜,這才費力繡的。不好看嗎?」
李延秀把目光從那貌似兩隻炸毛雞的物體上移開,對上洛英擰成兩條毛毛蟲的眉毛後,逐漸下移,發出真誠的稱讚:
「第一次,繡成這樣,很難得了。」
真的,就此罷手吧。
因為害怕,連新婚之夜都選擇性忽略了。
洛英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突然手一抖,高興的揚起笑臉,自鳴得意:
「我知道,你是在害羞呢。放心,咱們什麼關係?我連你身子都看過了,給你看個肚兜又有啥的。」
李延秀:
你要是再提看過我身子這回事,這婚咱就不成了啊!
洛英才不管他啥心情呢,哼著小曲,把佳作迎著陽光仔細端詳。美的渾身都要冒泡了,不時還扭過頭,沖李延秀彈個舌,活脫脫個女流氓。
李延秀:
有點後悔,現在逃走還來得及嗎?
當然——來不及了。
好像是怕李延秀會臨陣脫逃似的,洛英每天耳提面命,說他要是在敢跑,抓回來就打折他的腿,她養他一輩子。
除了晚上洛英跑去跟貞娘睡一個屋之外,白天裡,她都跟拴鑰匙似的,每時每刻都得把他掛在身邊。
漸漸地,李延秀也習慣了。
賣豆腐時,有大爺大娘瞧見李延秀後,總會打趣她:
「英子,這麼俊俏的小夥子,是誰啊?」
這時,洛英總會得意的回答:「崔大爺,陳大娘,他是我男人。」
逛街時,遇到曾經追求過她的壯小夥兒,挑釁的目光打量李延秀後,不服的很:
「聽說你找了個文文弱弱的男人,就他啊,錢沒一個子,年紀倒是一大把。怎麼養活你?」
這時,洛英總會驕傲的挺起胸脯:
「嫁給他,我給他當牛做馬都樂意。你呢?就是給我為奴為婢我也不稀得,這就是差距,懂嗎?」
然後,故意拿胳膊肘狠狠的將人撞開,另一手挽著李延秀的胳膊,像只小貓咪似的貼上去,順服極了。
變臉之快,李延秀都不得不稱讚。
不過——
他還是壓抑住心中暗爽,故意裝出一副說教的模樣:「即便是真心話,你也不該這麼打擊人家的。」
而後,溫柔的抬起手,輕輕的揉搓著她的發頂。
一匹烈馬,卻溫順的臣服於他。換做普天之下任何一個男人,想必,都會沉淪於這種快感吧。
豈料,洛英瞪他一眼,附耳過去小聲道:
「他給我為奴為婢我的確是不稀罕,不過,你要是膽敢真把我當成牛馬,試試?看我怎麼收拾你。」
語氣是濃濃的威脅,肢體卻還演著溫順可人。
李延秀突然想到從前寧墨說過的話:
這天下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