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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著實難受。斷斷續續地錄完口供,整理了一下為數不多的線索,我便和劉健出發了。
劉健是我目前的搭檔,瘦高的身材帥氣的外表,頭腦精明,且極識眼色,雖然比我小兩歲,卻總是對我噓寒問暖,需要喝水時,他準會遞上一杯水,想抽菸時,他絕對會遞上一支煙。說實話具備這種資質的人在當今社會最吃香,而從目前所裡的人際關係來看,他今後的升職潛力是我無法比擬的。
&ldo;根據楊雪的口供,丈夫遇害之後,她便帶孩子住到了另外一個家裡。&rdo;我一邊開車,一邊對副駕上的劉健說。
&ldo;這兩口子名下有多處房產,都是高檔小區。死者名叫劉剛,前些年靠做酒水生意發了大財,其妻楊雪是省立醫院科室主任,收入也很可觀。另外雙方父母都享受幹部退休待遇,可以說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生活壓力。唉!這種家庭,如果不遇上這種事,生活會是多麼愜意!&rdo;劉健翻弄著自己的筆錄,唉聲嘆氣。
&ldo;所以說,錢可以滿足人很多需求,但無法決定人的幸福。相反,有時候也許還會招引災禍。&rdo;
&ldo;嘿!你這是自我安慰,自欺欺人啊!&rdo;劉健將本子扔在一邊,深深嘆了口氣,&ldo;不過那孩子真夠可憐的,本應保持著公主地位在安逸中長大的,現在卻失去了一半的世界。&rdo;
&ldo;不僅這樣,據說那孩子當時就在犯罪現場,是親眼所見父親被害,但是至於為什麼罪犯沒有對孩子造成傷害,這點就沒人清楚了。&rdo;說到這裡我感覺異常奇怪,對於一個殺人手法殘忍到變態的惡魔,會將一個擁有足夠成熟思維的目擊者放任不管嗎?或者感性一點的說,罪犯不忍心對孩童下手?不不不!除非有一定動機,否則這完全違背犯罪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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