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鴛鴦別(第2/3 頁)
我持刀連砍多人,現場十分血腥,我被嚇到了,害怕被抓,就騎上電動車逃離。途中遇到了鄰村的妹妹徐小鳳,她哀求我帶她走吧,於是我就帶她走上了六年的逃亡之路。”
“好了,文一雲,你是不是還心存僥倖呢?”關仁川不悅地問道,“你身上的案子可不輕,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誘拐未成年少女,畏罪潛逃多年。可你現在還在避重就輕,甚至把你的犯罪行為強行合理化,你是想博得同情嗎?”
“關警官,我沒有!”文一雲辯解道,“也許,在你們眼裡,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罪犯了。當年,如果不是盧家仗著家裡男丁多,欺負我家沒人,處處打壓我爹,我也不至於釀成血案。還有,阿吟,也就是你們口中的小鳳,她是自願跟我走的,我沒有誘拐她!她是想逃離那個家,那個不把她當人看的家!”
與審訊室相隔十幾米的詢問室裡,徐風吟也在極力替文一雲爭辯:“雲哥,他是個好人,他是這世上唯一對我好的人!你們說的什麼誘拐,純粹是胡扯,是我爸我哥他們誤會了瞎說的!我是自願跟他走的,他沒有罪!”
“風吟姑娘,或者我應該叫你小鳳……”
楊小艾問道。
“叫我阿吟吧,雲哥是這麼稱呼我的,這是我自己取的名字,我不喜歡小鳳,因為那是我爸給我取的。”
“好的,阿吟姑娘,你的遭遇我能夠理解。畢竟你被文一雲控制了六年,而他又是唯一與你親近的人,所以你很有可能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楊小艾分析道。
“什麼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徐風吟沒聽過這個詞彙。
“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其是一種罕見且特殊的心理現象,又可稱為人質情結,是指受害者在被囚禁的過程中與加害者產生情感聯結的現象。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的名字起源於1973年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發生的一起銀行搶劫人質劫持案件。結合你的案例,阿吟,你被文一雲誘拐後,他就成了你賴以生存的仰仗,由於你心智尚不成熟,感受不到他對你的傷害,反而對他產生了愛慕的心理。”
“不是的,不是的!”徐風吟情緒激動地駁斥道,“你們不明白,你們不會明白的!你們只會想當然地認為,相信你們願意相信的!雲哥不是壞人,至少在我心裡,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比我的兩個親哥哥都好的那種!我們約定過,等以後生活穩定了,就結婚,我們就永遠在一起了……可是,你們警察還是來了,你們毀了雲哥的未來,也毀了我的一切……”
“文一雲犯了罪,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而你,阿吟,你與父母闊別多年,難道就一點也不想念他們嗎?”
“想念他們?”徐風吟冷笑三聲,“想,想,我當然想,我就想著他們什麼時候死!如果他們死了,我會很開心的。那樣,我就再也不用回到那個恐怖的家庭了!”
“你……你的童年,究竟遭遇了什麼……”
楊小艾難以想象。
一個剛剛成年的女孩,愛一個逃犯愛得不可自拔,恨自己的原生家庭恨得入骨。
鏡頭切回審訊室裡,文一雲在故意傷害案的認罪書上簽字畫押,可他拒不承認誘拐徐風吟一事。
“我不是想少判幾年才不認罪的。”文一雲解釋道,“我只是想告訴你們,告訴阿吟,我是真心愛她的,所以願意揹負這樣罪名,只為給她一個嶄新的人生。阿吟說過,十二歲之前,她沒有一天是快樂的。但跟著我東躲西藏、南來北往的這六年裡,她覺得自己是自由的,是幸福的。即使我們曾睡在大街上,睡在橋洞裡,睡在搖搖欲墜的危房,她也覺得那是家,有家的溫暖。阿吟最愛唱的一首歌,就是風中有朵雨做的雲。她說這首歌裡有她和我。她是風,我是雲,都是自由翱遊的,對應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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