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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可以忍著的;沒有迷葉,可不能再懶了。到處起了搶劫。搶案太多了,於是政府又下了最合人道的命令:搶迷葉吃者無罪。這三百年來是搶劫的時代;並不是壞事,搶劫是最足以表現個人自由的,而自由又是妖人自有史以來的最高理想。
(按:妖語中的“自由”,並不與中國話中的相同。妖人所謂自由者是欺侮別人,不合作,搗亂……男男授受不親即由此而來,一個自由人是不許別人接觸他的,彼此見面不握手或互吻,而是把頭向後扭一扭表示敬意。)
“那麼,你為什麼還種樹呢?”我用妖語問(——按著真正妖語的形式,這句話應當是:脖子一扭,用手一指,眼球轉兩轉,種樹?“還”字沒法表示…)
藍藍的嘴閉上了一會兒。妖人的嘴永遠張著,鼻子不大管呼吸的工作,偶爾閉上表示得意或深思。他的回答是:現在種樹的人只有幾十個了,都是強有力的人——政客軍官詩人兼地主。他們不能不種樹,不種便丟失了一切勢力。作政治需要迷葉,不然便見不到皇帝。作軍官需要迷樹,它是軍餉。作詩必定要迷葉,它能使人白天作夢。總之,迷葉是萬能的,有了它便可以橫行一世。“橫行”是上等妖人口中最高尚的一個字。
設法保護迷林是藍藍與其他地主的首要工作。他們雖有兵,但不能替他們作事。妖兵是講自由的,只要迷葉吃,不懂得服從命令。他們自己的兵常來搶他們,這在妖人心中——由藍藍的口氣看得出——是最合邏輯的事。究竟誰來保護迷林呢?外國人。每個地主必須養著幾個外國人作保護者。妖人的敬畏外國人是天性中的一個特點。他們的自由不能使五個兵在一塊住三天而不出人命,和外人打仗是不可能的事。
藍藍附帶著說,很得意的,“自相殘殺的本事,一天比一天大,殺人的方法差不多與作詩一樣巧妙了”。
“殺人成了一種藝術,”我說。妖語中沒有“藝術”,經我解釋了半天,他還是不能明白,但是他記住這兩個中國字。
在古代他們也與外國打過仗,而且打勝過,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自相殘殺的結果叫他們完全把打外國人的觀念忘掉,而一致的對內。因此也就非常的怕外國人;不經外國人主持,他們的皇帝連迷葉也吃不到嘴。
三年前來過一隻飛機。哪裡來的,妖人不曉得,可是記住了世界上有種沒毛的大鳥。
我的時光機來到,妖人知道是來了外國人。他們只能想到我是這個世界上的人,想不到這個世界之外還有別的世界。
藍藍與一群地主全跑到時光機那裡去,為是得到個外國人來保護迷林。他們原有的外國保護者不知為什麼全回了本國,所以必須另請新的。
他們說好了:請到我之後,大家輪流奉養著,因為外國人在最近是很不易請到的。“請”我是他們的本意,誰知道我並沒有長著妖臉,他們向來沒見過象我這樣的外國人。他們害怕的了不得;可是既而一看我是那麼老實,他們決定由“請”改成“捉”了。
他們是妖國的“人物”,所以心眼很多,而且遇到必要的時候也會冒一些險。現在想起來,設若我一開首便用武力,準可以把他們嚇跑;可是幸而沒用武力,因為就是一時把他們嚇跑,他們決不會甘心罷休,況且我根本找不到食物。從另一方面說呢,這麼被他們捉住,他們縱使還怕我,可是不會“敬”我了。果然,由公請我改成想獨佔了,藍藍與那一群地主全看出便宜來:捉住我,自然不必再與我講什麼條件,只要供給點吃食便行了,於是大家全變了心。背約毀誓是自由的一部分,藍藍覺得他的成功是非常可自傲的。
把我捆好,放在小船上,他們全繞著小道,上以天作頂的小屋那裡去等我。他們怕水,不敢上船。設若半路中船翻了,自然只能歸罪於我的不幸,與他們沒關係。那個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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