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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大意,這可是名副其實的鴻門宴啊!
原以為華誠是想從我這打聽遲遲的下落,可想錯了,他和我談論的都是些不痛不癢的話題,直到一頓飯快結束了,壓根就沒有提及遲遲這兩個字。
最後是我忍不住了,主動問道:“你是不是想知道遲遲在哪?”
“你會告訴我嗎?”華誠反問。
我搖搖頭:“我是真不知道。”
“沒關係。”華誠端起酒杯,微微一搖,暗紅色的酒在玻璃的世界中晃動,始終逃不出去。他勾勾嘴角,意味深長地說道:“我就在這等著她,她總會回來……不是嗎?”
“嗯,那個,”我摸摸額角,努力尋找著適當的詞句:“遲遲,她談起戀愛來是很認真的,而且……”剩下的話應該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歡的型別,但估計說了之後我是沒命走出去了,所以還是嚥下肚子為好。
“你認為我不會認真?”
華誠微笑,嘴角微微上揚,勾起個漂亮的弧度,內斂而有味道,但我卻被嚇得屁滾尿流,忙解釋:“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別緊張,和你開個玩笑。”華誠淡淡看我一眼:“對了,你剛才說,遲遲戀愛起來很認真……那個讓她認真的男人,是誰呢?”
“哦,是我們大學中文系一個男生,叫任之光,他……”說到這,我猛然醒悟過來,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給套了出來。就知道,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哪鬥得過他們這幫罪惡的黑勢力呢!
“他怎麼了?”華誠盯著我。
“他……他們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頭猛吃,把嘴塞住就不會亂說話了。
“沒關係,反正那也沒什麼重要的。”華誠將酒杯湊在嘴邊,微啜了一口。
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
話說當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長得也不錯,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遲遲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當然,是在沒打架的狀態下。
兩人是名副其實的男才女貌,羨煞眾人。
但突然有一天,沒有任何徵兆的,兩人就分手了,這個事件成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迷。
後來,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終於明白事實真相。
原來,那天晚上,兩人在小樹林中散步,卻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見遲遲,眼放精光,意欲調戲。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時把鍛鍊的時間都用在唸誦徐志摩之流的詩歌上,所以小混混“揮一揮手”便把他給打到草叢中去掛著,雲彩確實是沒帶走,兩個黑眼圈卻是免費贈送給他了。
遲遲親眼目睹戀人受辱,rp大爆發,內力提高,血量加滿,防禦值突升,瞬間將敵人秒殺。
遲遲說得輕描淡寫,但我從其他途徑瞭解到,現場還是挺慘烈的,聽說其中一名倒黴蛋的蛋蛋被踢到,醫生斷言他可能從此不舉——聽說,只是聽說。
不管怎樣,任之光覺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恥大辱,從此便對遲遲避而不見。
兩人分道揚鑣。
故事至此結束。
可初戀落得如此下場,遲遲開始灰心喪氣,至今也沒什麼心情再墜入愛河。
所以我說,華誠你太自信了。正在回憶中,突然覺得如芒在背,下意識轉頭,居然看見林昏曉正坐在我身後。
這才記起來,剛才接了華誠的電話,嚇得腦子一片空白,都忘了給林昏曉準備午飯,也沒給他說一聲就急著跑出來了。
該不會是他餓了,又找不到我,就來餐館吃飯。可是居然來到這間,也太巧了吧。
我緊皺眉頭,再悄悄回頭看一眼,正好與林昏曉冷冷的眼神對上,唬得我趕緊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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