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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塊不太好的草場。
總的來說,雲國騎兵的戰馬大多來自於馬貢,因為雲國律法規定,男子年滿二十歲便要自立門戶,女子年滿十七歲未嫁亦可自立門戶,承擔稅賦與兵役。牧戶也不例外,因此西域高原上的戎人數量雖不多,戶籍卻不少,足有兩百萬多萬戶。
馬貢的地址選在玉城外的一片大草原上,十多年前御風曾於此與戎族的東戎南戎聯軍大戰,控制了玉城與華歆城,得到了第二塊屬於自己的地盤。如今看著五百里草原上密密麻麻的牛馬群,頗為感慨。“我當年以為在這裡以為自己死定了,沒想到最後不僅活了下來,還成了一國之君。”
小歌輕鬆的趴在御風的背上打了個呵欠。“我很早就告訴過你,你會很長命,肯定不會在十幾歲的時候就死了,不過如今。。。。。。”
御風聞言想了想自己原本的壽命,確實夠長,他要真活到那個歲數,可以肯定一件事,他那個時候他熟悉的人估計死得差不多了,唔,十巫那幫近乎非人的怪物另當別論,可那樣的話,十巫的存在不是安慰他的孤寂,而是在他的孤寂之上雪上加霜。“四十六歲也很長命,在這個亂世中,能活到四十歲就算長壽了,我還多了六年哩,你應該為我高興。”
小歌沒說話,那可是二十年的壽命,御風繼續道:“你覺得開開心心的活二十年,然後離世,與一個人的長命百歲,哪個更好?”
“自然是開開心心的活二十年。”小歌本能的道,一個人的歲月不好過,在她模糊的記憶力,神祇最初幾千萬年的生命都是一個人,若非被千萬年的孤寂給折磨得喘不過氣來,神祇也不會想到創世。
“這就對了,所以我很滿意自己如今的人生。”御風凌厲的眉眼染上了溫和而滿足的笑意,他真的很滿意如今的人生,有妻有子。
小歌也笑了,親了御風的臉頰一下。“我也很滿意如今的人生。”
御風的臉不由紅了起來,私下裡雖然很放得開,但大庭廣眾之下,御風的臉皮始終沒小歌的厚。小歌盯著御風染上了紅暈的臉,不由笑得更開心了,夫君太有意思了。
小歌正想繼續逗逗御風,忽然看到一個方向的人群亂了起來,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公子珏與璇璣就在那邊玩。這次出來散心,御風除了帶上嬌妻,還捎上了長子與幼女,只留下了三子,不,也不是隻剩下公子瑋一個,怕公子瑋被朝堂上那幫人精子給生吞活剝了,御風從十巫手裡將連山珩借了回來,讓他在九闕山住一段時間,休休假。連山珩雖然只有三歲,但十巫也不知是怎麼教養的,三歲小孩竟然比九闕山的禁衛還厲害,回來的第一天便將一名擋路的禁衛給踢飛了。
次子雖然厲害,但長子與幼女可沒次子那本事,若是發生什麼事。。。。。。小歌在御風的肩上一按,立刻飛了出去。
小歌踩著人肩膀跳進混亂中心的時候一眼便看出了怎麼回事,華族的戰馬都是騸過的,但戎人的戰馬都是不騸的,御風對比過雙方騎兵的實力後,發現華族的戰馬雖然溫馴,但質量與戎人的戰馬不是一個級別的,因此禁止將戰馬騸了。此次馬貢集市上的戰馬大部分都要進入軍隊充作戰馬,因此馬的主人都沒有將馬給騸了,而這種馬的性子也就烈了些,也不知是誰惹了這匹馬,結果。。。。。。一目瞭然。
讓小歌滿意的是,雖然馬烈了些,還踢傷了好幾個人,但兩個孩子都沒事,並且長子將幼女牢牢護在懷裡,小歌趕到時,正好看到戰馬踢向公子珏,而璇璣被他牢牢護在身下,小歌擊出了一枚球形閃電,烈馬立刻被電糊了,一條命去了半成,渾身無力的癱倒在地。
“珏,璇璣。”
聽到小歌的聲音,公子珏趕緊抱著璇璣跑到了小歌的身邊,這才放下了心,以阿母的實力,他相信一百頭烈馬發狂也奈何不了自己與璇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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