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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日黃世銘送別敬十二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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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計全年炭敬、別敬等項共計九十七兩。
曾國藩到京頭兩年花費約一千三百兩白銀,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中帶來的銀子終於花光,外官饋贈又如此之少,他開始面臨借錢問題。
在京為官,聲譽如何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這決定了你能不能順利地借到錢。曾國藩在家信中說:
在外與居鄉不同。居鄉者緊守銀錢,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緊有松,有發有收,所謂大門無出,二門亦無入,餘仗名聲好,仍扯得活,若名聲不好,專靠自己收藏之銀,則不過一年,即用盡矣。
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關將近,手頭銀兩終於全部花光,曾國藩找人現借了五十兩銀子,才勉強過了個年。及至道光二十二年的春夏之交,他借銀已達二百兩。到這年年底,累計更高達四百兩。在這一階段家書中多次出現&ldo;借&rdo;、&ldo;欠&rdo;、&ldo;窘&rdo;的字樣,艱難形狀,躍然紙上。在此之後,借錢更成為曾國藩彌補財政赤字的最主要手段,借款額最高時達一千多兩。
分析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收入來源,可以列表如下:
俸祿只能滿足開支的四分之一。
從表面上看,&ldo;低薪制&rdo;為國家節省了財政開支,其實懲罰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員,方便的是貪墨之徒。俸薄如此,&ldo;不取之百姓,勢必饑寒&rdo;。國家不得不對官員們&ldo;灰色收入&rdo;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此使得官員貪汙舞弊成為半公開的必然。
貪汙舞弊的前提是手裡有可支配的免費或者低成本資源。京官,特別是翰林院這樣的清水衙門裡的京官,絕少這樣的資源,但是在近乎絕境的經濟狀況壓迫下,許多京官還是千方百計地開闢財源。許多京官因此絞盡腦汁,尋找發財門路,甚至替外官跑關係、找門路,落點手續費和跑腿錢。許多人因此生活得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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