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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雪的飛鴿傳書十分及時,朝旭在看到信的那一刻就立刻起身往案發地點趕去。終於,他趕在六扇門的捕快之前,到了現場。
看守現場的是當地衙門兩個年輕的捕快,似乎從沒有見過這麼血腥的殺人現場。朝旭從圍牆跳進來時,看到的是他們正站在外面,相互扶著對方的肩膀,不停地乾嘔。
一陣微風吹來,朝旭幾乎能聞到他們嘔吐出來的酸臭味。
他不由皺了眉,輕輕一躍,在圍牆的內側落地。
如果一定要用一個詞來形容的殺人現場的場景的話,那就是髒。
不要期望朝旭會對那一家死去的人存有憐憫之心,那滿地的血,那些人死去時臉上驚恐凝固的表情,都引不起他任何的共鳴。他不是喬不遺,沒有那人的慈悲為懷。
看著整個案發現場,他除了髒之外,想到的另一個詞就是亂。
以撒良滿的武功,這些平民百姓根本不是他的對手,一刀解決一個不在話下,他何以會任由這些人四處逃竄呢?
朝旭看著滿院之中,隨便朝那個方向望去,都能看到屍體,以及滿地紅得耀眼的血液。那些乾涸的血液。就好像是劣質的水彩,在地上四處暈染,然後被風吹乾。
即便退一步講,撒良滿以殺人為樂,他享受那種一步一步逼近目標,然後再奪取對方性命地過程,他也可以先將他們封住穴道,然後一個一個地解開穴道,玩他喜歡的貓捉老鼠的遊戲。
然而。這眼前的亂,亂得太巧了。就好像是故意要給人營造出來這種感覺似的。
朝旭冷笑著跨過一具斜趴在大堂門檻上的屍體,眉毛都沒有皺一下。
身處這橫屍遍院的屍體之中,他倒是坦然不已,好似周圍是怎樣的光景都與他無關。
他來到大廳,看著牆壁上的已經幹掉地血字。殺人者,割喉刀。
在那牆壁旁。有一團被扔棄的破布條,沾滿了鮮血。
很明顯,有人曾經用它裹住劍或者其他長細地器具,沾著血,在牆壁上寫下了這些字。
而這個人,無疑就是撒良滿。
可是,為什麼呢?
朝旭始終想不通他要寫下這些血字的理由。 他舉起自己的右手,伸出修長的食指,隔空。描摹著那六個字。他聽見有的腳步向這裡而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待下去了。
回到落夕榭花了他一天的時間。
紫羅自從那次聽了他地話,便一直在落夕榭,見他忽然出去,卻又忽然回來,本想問他做什麼去了,終究沒有問。
她只希望。喬大哥真的會喜歡上自己,其他的事情,她無暇顧及。
又隔了一天,喬不遺才出現。
“阿旭,割喉刀又犯案了,趙石來找我們去現場。可惜你卻不在。”喬不遺見到朝旭。立刻對他說起此次撒良滿又犯下的案子。
朝旭裝作不知情的樣子:“是嗎?現場在哪裡,我去看看。”他語氣淡淡地道。與平時並無不同。
倒是硬要跟過來的阮葉好奇地多了一句嘴:“阿旭你之前去哪裡了?我問紫羅她也說不知道。”
“我去外地辦點事。”朝旭一語帶過,只是又問喬不遺:“你們在那附近的澡堂伏擊撒良滿了嗎?”
“嗯,”喬不遺語氣有些懊喪地道,“可惜他根本就沒有出現。”
“走漏了風聲?”朝旭問道。
喬不遺緩緩地搖了搖頭:“應該不是,估計是我猜錯了。”
朝旭輕輕頷首。
喬不遺想到那些死不瞑目的屍體,心裡就會犯堵。
“我想,我找到了這些案子的一個共通點,雖然,不是什麼殺人後地破綻。”喬不遺的語氣有些沉重,絲毫不見有了新發現的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