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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說起事情的來龍去脈,他當即吃了一驚,想過要翻案,行走律政多年,他不能容忍這些重要的證據被權利抹殺。
但是,他手上卻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指證對方,他怨厲勇糊塗,如果當時說出來,說不定還可以藉此扳回一局,將傷害降到最低。
因此,從那時起,他便暗中偷偷關注「週末」酒吧的內幕訊息。
蔓子聽他講完,自己也像是經歷了一場冤案,由衷為厲勇和他女朋友感到不公,平白無故被捲了進去,受到威脅不說,還吃了牢獄之災。
她腦袋嗡嗡:「那你現在手上掌握了多少證據?」
「不多。」他煩躁地嘆氣,「也都是些捕風捉影的細節。」
蔓子想起剛才地鐵上的事兒,問:「你先前是去監獄看你朋友了?」
江源點頭。
蔓子有些猶豫,不知道接下去該怎麼說,對於他要她留下來這事,著實太突兀,偏偏在她決定離開的當口。
她不想做聖母,她有為自己選擇的權利,她偏要走,也沒有原因沒有人能夠阻攔。
或許是人生前二十年過得瀟灑恣意,以至於一遇到難以面對的挫折,她一邊安慰自己不能退縮,一邊卻想著要逃離。
蔓子靜下來,命令自己看清現實,終是沒有動搖決心,但模糊地回了一句:「我等腳傷好了就走。」
第十九章
雖說要走,但能去哪兒。
去日本?
哪兒都不是她的家。
或許是要走的事對人保證多了,她自己都覺得該馬上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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