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5 頁)
…因失眠影響了美美滴小臉,花粉們會以為王被石所虐,指責石是大後媽……
石是親媽。
。
。
地球人都知道。
。
。
。
江湖篇
第二十七章 是魔是仙
她是林仙兒
“紅袖,你幹嘛捂著臉?”
“奸笑。”
“有什麼好奸笑的?”
“酷酷的魯迅叔叔曾經曰過,真正滴勇士敢於直面慘淡滴人生。”
“什麼是‘褲褲’的?誰是魯迅?”
“呃,酷,就是很厲害的意思。
魯迅叔叔是個很厲害的文人墨客,你這種江湖劍客是不可能認識他的。”
“他說的很有道理。”
“呵呵。”
因關心而亂了心。
我不知林仙兒“妖言惑飛”的功力有多麼深厚,畢竟書上說的只是書上說的,它不是立體全綵化的。
我深信林仙兒是個有靈氣的女人,這種女人不好對付。
我不是勇士,我卻要笑面未知的人生。
林仙兒未來的人生將以慘淡收場,我一直認為她在感情和肉體的追求上,是“勇試”。
黃昏的酒肆特別熱鬧。
不知是因為這個酒肆的飯食做得很好,還是因為老闆娘很漂亮。
本來我們的驢車沒打算停留在這裡,可半路途中忽然殺出一個嘴角有個風騷小痣的小鬼,他身體瘦小、衣裳襤褸,跪在馬路中央高聲哭喊著:“大哥大姐,賞倆饅頭吧!”
我心知他是中年禍水王的人,樂道:“為何要賞?說個理由先。”
小鬼朗聲道:“我知道天為什麼會下雨,也知道刀出鞘是打算宰殺狐狸的。”
嗯,前一句是表明身份的接頭暗語,後一句是中年禍水王要給我的資訊。
刀自然代表的是李尋歡,狐狸,是某日我向他打聽林仙兒時不小心說出的。
林仙兒出身貧寒,小時候似乎曾經走失過。
其間經歷過什麼,王憐花也不清楚。
知己而不知彼……
“公子,小袖子去買倆饅頭給這個小孩子好麼?”我扭臉向著阿飛,作一副悲天憫人狀。
上戲了。
阿飛會意地點點頭。
我跳下車,買了兩個雪白的大饅頭,笑眯眯地遞給了小鬼。
饅頭鋪子右側,就是那個酒肆。
酒肆之中,跑出來一個三十幾歲的男人。
他的白衣很髒,上頭有許多鞋印。
他的衣襟上全是酒漬。
他的眼圈很深,雙目渾濁。
他的腳步趔趄,形如瘋癲。
他的右手鮮血淋漓……
就在他與我面對面的時候,我想起了他的名字。
書上說李尋歡第一次見到白衣如雪的他,聯想到一個成語——鶴立雞群。
我此刻盯著這個腦袋像草窩一樣的男人,只能聯想到一句俗語——拔了毛的鳳凰不如雞。
我飛快地伸手自袖中掏出一張手絹撫過他的臉。
那人矮身倒地。
我面向阿飛,做了個口型——“呂鳳先?”
阿飛下了車,他神情憂鬱,很肯定地衝我點了點頭。
我蹲下身子仔細觀察著呂鳳先。
嗯,這個藥很好用。
“酒醉的人,應該好好休息。”
阿飛扯了扯嘴角,小心翼翼地將那呂鳳先一把抱起,放入驢車。
小乞丐在一旁一邊啃著饅頭一邊還衝好奇的圍觀者道:“這位公子是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